“余睿和我说,最终还是要以故意伤害罪来起诉对方。”沈慕容看向我,像是在等我一个确定回复。
我点了点头。
“为什么?”沈慕容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之前只问了余睿一个结论——就像我说的,他大多时间都只注重结果。这个结论在他看来并无不妥,他甚至和辛悦一样,认为贺涵连一次机会都不必给;但既然贺涵这么选了,他也就没有别的话,毕竟贺涵才是当事人。而这一次,起诉一个故意伤害罪再正常不过,机会给了,但对方并不领情,甚至还过来反噬了一口——还有什么好说的?
但当我们把讨论时候的每个细节和心路历程都铺开在他眼前时,他终于也觉得,和解也不是完全不行。然而就在他几乎要接受了这一点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他所知道的最后,并不是这个结果。
事实上我也不能准确回答出一个为什么。隔行如隔山,尽管余睿简短地说明了一下,但我依旧不甚理解。
“就是……在医院的那次打架,和在夜店那次,不能完全分开来看……”我努力回想着,“如果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那我们就是妥妥的正当防卫;但如果按打架斗殴来算的话,事情就很麻烦,不仅对方有罪,我们这边也并不是能完全择出来……”
“为什么放弃了调解,一定要起诉?”尽管我讲得卡卡顿顿,沈慕容还是清楚地抓住了重点。
我求助式地看向艾迪。
“不是放弃,是不能。”艾迪眼神冰冷,“雇凶伤害他人、结伙斗殴、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方占据的这四种情形都不能被调解。”
“……那这岂不是从开始就没有回旋余地吗?”沈慕容依旧逻辑清晰。
“打架斗殴这种事,一个辖区里都不知道要发生多少件;但大面上还是以维稳为主的,尊重当事人意见,能调解就调解,这些规定都可以放放。”艾迪像是有些疲惫,举杯喝了口酒,“但倘若缺指标,那就按着规矩办,一板一眼地来。所以这事儿原本是能从两条路走的,我们刚选好一条,就发现前面立了块此路不通的牌子,硬是逼着我们走另外一条路。”
“可能也是所里规矩严了些。”沈慕容劝慰道,“不必往心里去,尽人事,听天命。”
艾迪摇了摇头。
“不。”她说,“如果陆合夏没出现,大概率是能调解的。”
“或许陆队就是刚正不阿呢。”我也跟着劝道,“而且大多数人第一反应都是对方有错,你看辛悦,或者看看容哥——我哥这可是最真实的直男反应了。按理来说,他们本来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太猖獗了,三番两次地寻衅滋事。我们也不是没给过机会,已经给过一次了嘛,是他们自个儿不珍惜。”
艾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在所里讨论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她笑着。
“嗨,我在所里主要代表的是贺涵立场嘛,都是站在她的角度看问题的。”我一本正经,“再说了,事已至此,那就按已经发生的来考虑就好。人各有命,虽然我也觉得惋惜,但律法无情嘛。”
“怎么着都是你有理。”艾迪嗔怪道,复又垂了眼皮,“但你知道,我更在意的其实也不是那群崽子。贺涵是自个儿亲弟弟的经历,自然感同身受;我这儿就是一个表妹,虽然童年时候亲近些,毕竟也不是直系亲属,还是旁观和唏嘘的成分更多。所以对于这群小崽子,能帮就帮,帮不了拉倒,我本也不是什么好人。我气的主要还是陆合夏啊!我跟你提过,他素日也是一个通人情的警察叔叔,然而一旦事情落到我身上,他就铁面无私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