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和小马就过上了相依为命的生活——这个词儿听起来凄苦,实际上还是挺甜的。对我而言,不管是自行车还是宝马车,只有能让我笑出来的才是好车。‘有情饮水饱‘这句话听着远不如‘没有物质的爱情就是一盘沙’来得让人顿悟,甚至还有几分酸腐又幼稚的矫情劲儿。但可惜了,我偏偏就是这样的人。
我毕竟是一个饿死也要看月亮的人。
这个‘饿死’甚至还影响到了我的理想——我的理想当然就是做个中外驰名的大作家。但我发现我只有在感情不稳定的时候才能写出字字泣血的效果——就像那只夜莺把自己的心脏抵在刺上歌唱才能获得一只独一无二的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一样——那时我还在写虐文,没什么太刻意的剧情,纯粹是这个世界的喜剧永远都比悲剧多,甚至于喜剧都是悲剧的铺垫。但我写不好。一个生活得太愉悦的人当然写不好一个悲欢离合的故事。“家书抵万金”也是在“烽火连三月”之后,现实中我妈隔三差五就跟我开个视频,她连邻居家的猫下了五个崽这种事儿都会告诉我——我们家并不养猫,我妈觉得猫是奸臣,对猫深恶痛绝——自然不会觉得这一个视频有多珍贵。
有段时间我甚至夜夜难寐,寝食难安。我当然爱小马,但码字是我从小的梦想,甚至可能就是我毕生的事业了。一个作家最害怕失去的就是他那点儿灵气。而我觉得我的灵气只有在极端又敏感的脆弱情绪下才能保持鲜活,如此平淡又温馨的生活只会让它日渐衰竭——听着就很神经病,怪不得古今中外有名的大艺术家都是疯子。
我看着我写出来的东西,我觉得它们就是一坨屎;我后来都懒得看我写出来的东西,不用看都知道它们是一坨屎,但我不能再看了,看下去无非两种后果,一种就是我忍受住了发了出去,然后更加愧疚,受到更大的打击;另一种就是忍受不住删掉重写,然后写出另外一坨屎,再进行上述的死循环……
“……宝宝?”有一天小马从梦中迷迷糊糊地醒来,下意识地摸了摸旁边的床,发现我不在。他懵懵懂懂地坐起来,看到客厅闪着的一点亮光。他走出去,看见地毯上坐着一个对着电脑空白屏幕发呆的我;屏幕的蓝光映在我的脸上,而我眼神呆滞,一动不动,看起来像是个雕塑一样。
他摸到了客厅的灯,打开;雕塑被突如其来的亮光晃了一下眼。
“工作辛苦啦,宝宝。”他凑过来抱了抱我,又很快地站起身,“饿不饿呀,我去给你做点宵夜?”
我很想回答不饿,但我的嘴巴已经跃过我的大脑,沙哑地说出一个“我想吃泡面。”
厨房叮叮当当地响了一阵,接着就传来开火的声音;不一会儿,小马端着一碗满满当当的面出来了。
面上铺着结结实实的火腿片和一把小青菜,旁边还卧着两个溏心蛋。
“吃吧宝宝。”他坐在对面,一脸宠溺地看着我。
我接过筷子,看了他一眼:“你不吃嘛?我去给你拿个小碗——”
“不用不用。”他摆摆手摁住了我,眯起眼睛笑,“我不饿,也不想吃东西。我就是想在这儿陪你一会儿……快吃吧,一会儿坨了就不好吃了。”
我呼呼吹了吹,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一碗面很快就见了底。
“我还给你留了一个蛋……诶?”
他已经卧在我腿边睡着了。
我给他扯过条毯子搭了下肚皮,静静地看着他呼吸。
他工作很累,总是很容易就会睡着;睡着的时候,呼吸也很沉重,这是过于疲惫的现象。
小马很好看——说白了我就是冲着这张脸才看上他的。他是单眼皮,眼睛并不大,但同时他的脸也很小,配上同样小巧的嘴巴和鼻子,皮肤也白,俨然像一个女孩子那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