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陪着沈慕容叠衣服,一边跟他说了刚刚在贺涵那边发生的事情。
“听起来像是解决了?”他问。
“没什么意外的话应该是吧,虽然我们也不清楚王奔在打什么算盘,但既然他都主动提出要给钱了,自然不会再琢磨着去告贺涵一把,不然他图什么呢?”我回道,“也算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王奔?”沈慕容沉思了一下,“婚纱店里那个女人,似乎也叫这个名字。”
“哦哦哦哦对对对对!”我终于想起来,“我刚刚还跟贺涵说这个名字听起来耳熟,但就是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一个女人叫这个名字还是很突兀的,很容易让人留意。”沈慕容解释道,“虽然不知道他们都是哪个字,但发音确实都一样。”
“也许是重名了吧?”我推测道,“王是个大姓,名字只有单字的话,很有可能重名。”
“应该是。”沈慕容点了点头。
看着带过来的东西并不是很多,无非是几件衣服,几副碗筷,两套洗漱用品,加上杂七杂八的,类似数据线,眼罩之类的小东西;但真正收拾起来的时候还是费了一些力气,归纳整理着实是一件不容小觑的技能。得亏开着空调,不然恐怕我得收拾到满头大汗。
当终于把一切都摆进行李箱之后,我瘫在沙发上,正迎着风口休息,沈慕容就递过一块切好的西瓜。
原本在炎炎夏日,尤其是忙碌过后,咬一口甘甜多汁的西瓜,汁水浸润到喉咙里,着实能让人恢复不少元气。但当我看着他手上的西瓜,第一反应却是往后退了退,皱起眉头。
“我记得我刚刚把水果刀擦干包好收进箱子了!”我警觉地盯着他,“你是不是又把它拿出来了!”
“没有。”沈慕容哭笑不得,“这是你回来之前就切好放进冰箱了的。”
“哦这样。”我这才把西瓜接过来,“收拾行李真的是一项大工程。我记得我第一次出去租房住的时候,那会儿还在上大学,小女孩儿嘛,总是喜欢收集各种新奇的小玩意儿,比如出去抓个娃娃啊,夜市上买个风车啊,游乐园里送的气球啊,再加上那时还讲究仪式感,乱七八糟地买了许多中看不中用的东西——结果到了搬家的时候,我和当时的闺蜜,两个人,六层楼,没有电梯,整整跑了三趟,才把这一堆都收拾到新家里去……本来以为经过这一次的毒打就长记性了,但果然人都记吃不记打,下次遇见花里胡哨的小玩意儿还是忍不住买回去,但那一阵的新鲜感过去之后,真的就提不起什么兴趣,再到了下一次搬家的时候,既不值得专门为了它做什么防护,又不舍得直接丢了,毕竟有点感情,就只好随便把一堆东西塞进一个袋子里,糊里糊涂地全都带过去,但带过去之后,可能这个袋子就再也不会打开了……”
“喜欢新奇精致的东西还是很正常的。”沈慕容笑道,“人之常情,大家都喜欢可爱的小玩意儿。”
“是很正常,但条件不允许啊。”我闷闷地说,“营销号上都在夸大‘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不是‘的消费主义,放的图乍一看,又清新又高级,不知道蒙骗了多少像当时的我一样,没多少社会经验的小朋友。生活确实不是租来的,但房子是啊!这房子从头到尾都不属于你,你就是一个过客,你兴冲冲添置上的每样东西,最后要么苦哈哈地来回搬运好几次,全部打包带走,每次搬家都是场噩梦——那会儿搬家公司还没形成规模,再说刚入社会的年轻人,都是能省一点是一点——要么就把自己精心挑选的东西直接留在房子里,为他人做嫁衣,成为房东的所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