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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我最好的朋友(1 / 2)

我在琴岛,不算有多少朋友。

这点其实不难理解。我大学并不是在琴岛上的,大学时期的好友,都是来自五湖四海,毕业之后,要么就继续去读书,要么也和我一样,选择回到自己家乡;而再往前,高中时期的好友们,四年过去还保持着联系的,要么就出了国,要么就去了一线。真正留在琴岛的,实在是屈指可数。

至于小学和初中——我们那个年代,网络还不是很普及,我甚至连大多数人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一起工作的同事和业务发展出来的客户,自然是不能算的。虽然明面上还是会互相说一句都是朋友,但大家心知肚明,我们只是因为利益关系才走在一起。这其实也无可厚非,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自古至今莫不如此。就算是当初推心置腹、深夜抱着一起痛哭的好友,等到离开同一个圈子之后,大家各有各的生活,也就逐渐疏远起来;即使再见面,也不能像曾经那些年一样,毫无隔阂、无所顾忌地把酒言欢。所以聚会也渐渐变得越来越鸡肋,大家都很忙,实在没人有多余的心情,去经营一段眼看着没有任何利益相关了的感情。假使哪一天在路上相遇,不是百分百确定已经互相看到了,不得不去打招呼的话,我们大概率都会装作没看见,低头快步,匆匆地擦肩过去。

但人终归是人,不是机器。再怎么利益至上的生活,也总渴望着有那么两三个纯纯粹粹的好友。至少,当他见到你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高兴地冲过来,而不是放慢脚步,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过来跟你打声招呼。

所以,从这点上来说,豆豆一度是我最喜欢的朋友。

不管我们多久没见,不管我们都经历了怎样的生活,改变了多少的心境,变成了怎样的模样;当它再次见到你时,即使你样貌大改,再也不是它记忆中的那个长相,而让它略微愣神;只要它闻出你的味道,确认了你就是它曾经的老朋友时,它就会在一瞬间欣喜若狂起来,无比欢快地摇着尾巴,在你身边蹦来蹦去。当你蹲下来的时候,它便会一个劲儿地想要扑到你怀里,试图去拥抱你,试图去舔舐你的脸颊,用它所知道的一切表达友好和亲切的举动来欢迎你……

尽管我给过它的,只有几根便宜的鸡肉肠;每次还会因为怕它吃多了不好,而把另一半和别人分吃掉。

我时常觉得,婚礼誓词并不能代表两个人的决心和保证;婚礼上的气氛烘托到极致,在此情形下,你压根不能担保你真的弄明白了神父嘴里每个词的意思。你只知道他说了一大段话,话里包含着一大段前提,然后问你愿不愿意,那你肯定是要说愿意的,你不愿意也不会兴师动众地站在这里。至于那段前提,你并不怎么在意地就略过了,就像你在使用一个软件时,并不怎么在意地就勾选上了《用户须知》。你不在乎那段前提的程度就和你不在乎那一眼望过去简直像是有一万个条例的用户条例一样;而倘若日后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幸,你也不会因为自己在婚礼上说了一句“我愿意”就矢志不渝。当然,这一点依旧是无可厚非的,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和生活得更好的权利,我们不能用道德标准来绑架任何人。

只是,婚礼誓词在这种现实的映衬下,就显得格外华而不实;如果硬要选的话,这段词还不如放在你收养小狗的那一天。当然这段话也不是说给你的,是说给小狗的。你抱着它,而另一旁的见证人面无表情地朗读着,“请问这只小狗,你是否愿意接受身边的这个人成为你的主人并跟ta缔结盟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ta,照顾ta,尊重ta,接纳ta,永远对ta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而你的小狗汪了一声,就算是回答了个“我愿意”。

你觉得可笑。你说,它不过是一条狗,它都听不懂这些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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