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添二十万的事情,李茵茵没有及时的向我表态。
但直觉告诉自己,就算再加十万,她也一定会满足自己的要求。
理由很充分,她卡里有钱。
以前风光的时候,自己给她的钱虽然没有细算过,但大致的印象是有的,最多的一次,是52万。
那次正好是5月20日,情|人节。
本来想给她转5201314的,而且当时的公司账户上也的确有那么多钱,但当时想了想,还是没有过分的形式主义。
那几年,林林总总平均下来,每月给她转的钱,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了。所以她现在给我的这张银行卡,肯定不是她找她妈借的,而是她自己的钱。
准确的说,是我的钱。
否则,她怎会一下拿出二十万!
因为她的工资虽然早已破万,但她平时的花销也大,一个月至少买两次衣服一次化妆品,而且还不算和朋友出去约酒吃饭的钱……
如此情况下,这二十万是她的工资积蓄?
怎么可能!
丈母娘也很难一次性拿出二十万。
因为丈母娘前两年玩股票,玩的还挺大,看着当时行情不错,居然果断就把所有积蓄砸了进去,而就丈母娘那点三脚猫的炒股技术,结果是必然的,被套的死死的。
眼下,丈母娘每个月的退休金也就三千块钱左右,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她又是哪来的二十万?
是从岳父的手里拿的?
更不可能了,丈母娘和岳父虽然没有离婚,但两人的事情着实一言难尽。
简单来说,丈母娘和岳父的婚姻状况,其实比我和李茵茵的婚姻状况还要糟糕,两个人已经闹到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地步了!
要不然,我买现在这套房子的时候,也不会特意给丈母娘预留出一间卧室。
至于李茵茵这番大闹,也着实让我摸不着头脑。
难道她真的就认定,我一定就能把龙湖小区的施工证给办下来吗?
不见得吧!
或许,她就是在赌。
赌我能东山再起!
赌她自己能顺利的做一个富太太。
而若是赌输了,损|失恐怕也在她的承受范围之内。
毕竟她自己不也说了么,若是龙湖小区的项目最后没成,她就让我去信启招标,到时候以我的资历,年薪十五万应该不成问题。
只需要三年左右,她的损|失便有着落了。
但我又在想,真到那个时候,她应该已经和我离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