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的第一分钟,秦欢觉得爽爆了。
因为这么多年以来,他被这种小混混围住过很多次,每次都是被骂被打,没一次成功“反杀”的,今天可谓开了“先河”,这是具有里程牌意义的“重大胜利”。
逃跑的第二分钟,他觉得很感激刘伯。
虽然刘伯一门心思的帮着叶正群摘自己的肾,但一码归一码,他教自己的东西确实有用,就拿刚才来说,以往被小混混堵住,他只会吓个半死,蹲下抱住头,任由他们打骂,等他们骂够了打累了拉倒,压根不敢有逃跑或反抗的想法,经过刘伯的教育之后,他虽然仍旧害怕,但已经学会找机会逃跑甚至是反击了,对他这种生性懦弱且被欺负惯了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逃跑的第三分钟,他开始害怕了。
因为那些混混并没有像他之前预料的那样烂醉如泥步履蹒跚,反而追起自己来健步如飞,一点都没有要甩掉他们的迹象。
逃跑的第五分钟,他停下了。
因为他跑进了一条死胡同。
墙很高,根本爬不上去,而后面已经被这些小混混堵住了,也没有退路。
他蜷缩在墙角里,吓得全身都哆嗦起来。
因为他知道,这次不只是“打骂”这么简单了,很可能要被
打进医院,甚至是骨折残废。
很快,这群小混混再次围了上来。
那个黄毛走到秦欢面前,抬手给了他一巴掌,然后哈哈笑了起来。
“跑啊,刚才不是跑的挺快么?现在怎么不跑了?”
这会儿秦欢没主意可想了,立马开始求饶。
“大,大哥我错了,我给你钱,我真的给你钱。”
“给钱?行,你刚才那一脚把我的老二踢断了,这玩意儿可不好治,医疗费起码也得几十万了,这样吧,你拿二十万出来,我放你走。”
如果交出二十万真的能走人,那说不准秦欢真舍得出这个钱。
但是他看出来了,就算自己给了钱,这黄毛一样要揍自己,而且是暴揍一顿。
他心想,在这个死胡同里是没法逃的,只能先稳住这黄毛,假装去银行取钱,到了空旷的地方找机会再跑。
“可以,我给你二十万,但是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我这就去自助取款机给你...”
没等说完,肚子上就挨了一脚,疼的他龇牙咧嘴。
“狗杂种,张嘴就来,当老子是白痴吗?就你这熊样,可能有二十万?哥几个,给这小子松松筋骨,让他知道惹咱们是什么下场。”
说着他们就要动手。
“别,大哥,我真有二十万,是我偷来的。”
果然,人的潜力是无限的,情急之下,秦欢竟然编出了这么有说服力的瞎话。
这黄毛喊停了大伙儿,再次揪住了秦欢的衣领。
他在考虑眼前这小子有没有胆子去偷钱。
几秒钟之后,他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他觉得这小子既然敢踢自己一脚然后逃跑,那肯定是一个一肚子坏水儿的阴险之徒,对这种人而言,偷东西压根不算什么。
“你真的偷了这么多钱?”
“真的。”
“去哪偷的?”
“一个富二代家里。”
“怎么偷的?”
“我是个送外卖的,这个富二代经常在半夜点外卖,一来二去我就跟他混熟了,前几天我把外卖送到他家的时候,他喝的太多了,睡着了,我就趁机偷了点东西。”
“偷了20万现金?”
“现金只有几万,但是我又找了些手表项链之类的,转手卖给别人了,加起来一共是21万,大哥,只要你放我走,这21万都是你的了。”
这黄毛似乎是信了。
“呵,你小子挺贼啊,钱呢?钱在哪?”
“在我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