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东楼,秦欢不但醉意倦意全无,反而跟打了鸡血一样异常亢奋。
他之所以想去敖应林的生日party,自然不是送祝福,也不是去蹭吃蹭喝,更不是找女朋友,而是去“砸场子”。
当然了,不是拳打脚踢掀桌子,也不是耍酒疯骂人,而是用一种更简单但是效果更强的办法砸。
这种办法就是叶家的影响力。
他很确定,只要自己出现在party上,立马会抢走敖应林的全部风头。
毕竟“叶正群孙子”的光环可是十分闪耀的,只要巴结上了自己,就等于巴结上了叶家。
拿定主意,他决定首先好好打扮一番。
毕竟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他要一出场就在穿着打扮上压倒全场。
抱着这种想法,他一进卧室就开始翻箱倒柜的找衣服。
原则也很简单,不挑对的,专挑贵的。
他要让今晚到场的人看看,什么叫行走的人民币。
正挑着,刘伯来了。
见屋里被秦欢翻得乱作一团,他有些困惑。
“少爷,您这是找什么呢?”
“这还用说,当然是找衣服啊”
“找衣服干什么?”
“穿啊。”
“呃,你这是要出门?”
“对。”
“去哪?”
“敖应林家。”
刘伯很惊讶。
“啊?这是什么情况?您不是很不喜欢敖应林吗?”
“对啊,就是因为不喜欢他我才去的,否则我还不去了呢。”
“什么意思?”
秦欢犹豫一会儿,决定说实话。
正好让刘伯给自己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