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滇西离去之后,纪行带着脑子里高寒士给他画过的地图,一路疾驰去往西北。他现在要做的事就是赶在齐帝登山封禅之前,去看一看那个压方到底是个怎么回事。
依照高寒士传授给他的经验,往那戈达尔大平原的无人区走,短腿马和雪橇犬是少不了的。短腿马在前期可以为他驮绝大部分负重,他身上最大的负重便是金错刀。四十斤的刀,要是他一直背在身上,倘若是在正常情况下还好,到了那无人区,体力能省一分是一分。而且他是一个人走,没有任何人帮助,自然要更加小心。
而那短腿马到了无人区之后,还能当作食物。特别是在温度极低的地方,马的心脏可以作为最好的热量来源。他甚至可以将马劈开,躲在马尸里睡觉以保留热量。
但是短腿马也有另一个缺点,它没有雪橇犬那么耐寒。雪橇犬这家伙,自己刨个雪坑就能睡,压根不需要太多照顾。但是要获得这两大助力,他只能求助李家的产业。
因为大齐的马都是力求强壮高大,方便作战或者耕种使用。短腿马这种适合在雪山长途奔袭的物种,自然不是在大齐境内好找的。另外雪橇犬这玩意,可金贵得不得了。纪行听说过皇宫里有,那都是齐帝的玩物,不是什么人都能有幸看到的。
因此纪行必须要找到经常往戈达尔大平原跑生意的商人,而这天下生意做得最大的,就只有李家人了。这两样东西想找齐了,只能求助于李家人。
不过首先纪行带了三匹快马,日夜兼程赶到西北。三匹快马轮着骑,大概一个月他便赶到了墨脱。
墨脱是最接近戈达尔平原的城市。说是城市也不太对,因为这压根不算个城,只能算市。它存在的意义便是给戈达尔平原和大齐之间的贸易做一个缓冲地带。墨脱没有多大,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这里没有大齐的军队,也没有任何一个部落的战士。但是这里算得上是十分安全的地方,因为没有人愿意破坏这里的平静。
整个戈达尔平原的各大部落,都指望着从墨脱这里获得茶叶,丝绸,瓷器,还有铁。不管这里出现了任何闪失,都不是戈达尔平原上任何一个部落承受得起的。所以这里不会有战士出现,意思很明显,墨脱城内,不见刀兵。
至于出了墨脱之后,会不会有人起歹心做些杀人越货的事,那各看本事了。
墨脱城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土窑,没有城墙。再高大的城墙也经不起这里风沙的侵蚀。所以在这里的居民或者说商人,都只不过是在沙地上往下面掘,像掘墓似的,挖出来一个个市集。
马,铁,盐,骆驼,只要想要的,都在这一个个土窑下边能够找到。
墨脱虽然是大齐境内,但是这里的人口比例,大约是异族占七,大齐的人只占三成。或者说大齐的人到了这里,也都被异域风情带偏了路数。所以一旦到了此地,放眼望去,死活见不到一个大齐的男人。
其实不过是他们的穿着都依顺了戈达尔平原的异族的习惯。要说为什么这些异族不依顺大齐的衣着习惯?这正是齐人的骄傲所在,也是他们的自信所在。他们可以将身上的衣服换成任何一种,但是没有人会觉得他们换上异族的衣着就是矮了别人一头。
在墨脱这个地方,只认现银,或者以物换物。至于银票,不管多大面额都不好使。所以纪行来的时候,换足了一百两黄金。这一百两黄金相当于现银万两,若是露了白,指不齐等到纪行出了城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不过现在他也一点不怕,要真是有头铁的怼上了他,他不介意在这里装神弄鬼留了点儿“神迹”。
纪行心想自己既然已经是司命,也算是大人物了,就不能打扮得像个土豹子似的,免得被人以为好欺负,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在这边境,你有多大能耐都不奇怪。
所以打从纪行踏足这座城,便招来了无数目光。因为他这身打扮,简直好比神仙中人!
身骑白马,一身素衣,头顶白纱斗笠,脑后纶巾随风飘扬,连他那两把刀都打了两把白色刀鞘。旁人见了,还以为是一个身材高大的英气女子!因此在一众奇装异服的人当中,他倒成了奇装异服。
李家的商号很好找,他一点也不着急,因为急也不在这么一时半会儿。
他先是找了一家客栈,自然找的也是最大的那家,名为龙门客栈。这间客栈类似于墨脱城的总枢,开客栈的人是大齐的贵人。但是这位贵人从来不介意接纳那些来历不明的人。敢进龙门客栈的人,都是真正有本事的。
纪行之所以选它,是因为闻到了这间客栈内的肉的香味儿。
他走到客栈之前,先是推门,里边儿是锁死了的。所以他敲了敲。
里边儿传来声音,“敢问客打哪来,名讳又是如何?”
纪行瞎编道,“中原人,刀白客。”
里边儿那声音道,“在下孤陋寡闻,名儿真是没听过,客要想进来......”
那人话没说完,纪行弹指间嗖嗖嗖几声。三枚金叶子从门缝里激射进去。很快那里边儿的声音恭敬起来,“失敬!”
门便开了。
纪行进去后,发现前边是一堵墙,有左右两个过道,他看着给他开门的人。开门那人是个半拉老头,牙都豁了,笑道,“是贵客,打右边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