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哟,这个调调也学会了。”他笑完了我,又说,“哎,不过几个小女孩而已,不要这么过分,男孩子要让着女孩子。”
我说:“我会让着胜男的。”
“所有女孩子,都得让着人家。”堂哥说,“一个不绅士的男人,容易被大多数女人厌恶的。”
“堂哥。”我问他,“被大女人喜欢有什么好处吗?”
“很多啊。”他说,“你看我和你叔叔,谁过得比较开心?”
“要我说实话吗?”
“……算了。”
堂哥整天招蜂引蝶,女朋友一茬一茬地换。
找姑娘并不是容易的事,不但要说好话制造浪漫,还得给人家花钱,所以虽然堂哥赚得多,但也一穷二白。
如果说他很喜欢,可闲下来时,他连那些姑娘的名字都不想提。
我问他,为什么要做这种得不到快乐的事,他说:“男人的世界小男孩不懂。”
我叔叔就不一样了,他考了好几个学位,拿了一大堆证书,还在艺术界闯出了一番名气,因为没有女人帮他花钱,他还攒了很多钱。
十二岁的我决定向舅舅学习,因为胜男喜欢看星星,看星星是很费钱的。
我妈妈监控着我的一举一动,很快,我的行为就被她发现了。
我隐隐明白她不太赞成我的举动,但她却和我以为的正好相反,她说:“阿茂去安排吧。”
我不放心,也想去,我妈妈却说:“你不要出面了。”
我说:“茂叔会怎么做?”
“那不重要,”她一边用刷子轻轻地刷着她这匹汗血宝马的毛,一边笑着说,“我只要结果,他有权力决定过程。”
这是我妈妈花大价钱搞来的马,纯血的汗血宝马。
它有着健壮的身躯和漆黑的毛,和我叔叔一样帅。
我妈妈最喜欢的就是它,给它取名叫骊珠,没事儿时就会亲自刷刷它。
我也拿起刷子,刷刷骊珠飘逸的马鬃,说:“我还是想知道他怎么做。”
“儿子,妈妈告诉你。”她的注意力在马的身上,口气很是随意,“越是喜欢一样东西,越要沉得住气,不要离她太近。”
我问:“为什么?”
“因为当你很喜欢一样东西时,她就会成为你的软肋,你的软肋会成为对手用来扎你的刀。”
她抬头看向我,轻轻抚了抚骊珠漆黑的背,“除非你能永远把它圈养在你的身边。”
虽然我妈妈用了“东西”这个词来降低“喜欢”这件事的敏感性,我却还是有点害羞,说:“并不是你想得那样……我只是不放心茂叔。”
她也不戳穿我,只说:“这点小事阿茂没问题的。”
“我不是说他做不好。”我说,“我想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妈妈,我觉得他离我们太近了,可他不应该那么近。”
她又笑了,继续刷着她的大宝贝儿:“的确太近了,因为这个位置应该是你的。所以,你要心无旁骛地长大,站到妈妈的身边来。这样,等你能够独当一面,妈妈就能够像你爷爷一样,在家种种地,喝喝茶,过几年太平日子了。”
我妈妈和我太爷爷的关系一直不太好,以至于太爷爷对我和阿仁也不冷不热。
我妈妈说,这是因为当年,这份事业并不属于她。
那时叔叔在我奶奶的肚子里,因为太爷爷极想要孙子,我妈妈很怕自己被像大姑那样随便嫁掉,加之奶奶帮忙,爷爷最终不顾太爷爷的反对,将这份事业传给了我妈妈。
我妈妈常说,这份事业是她的全部,我也明白,这是她一生的安全感。
所以尽管太爷爷吵了很多次,她始终不肯让叔叔加入,堂哥也不太受她信任。
不仅如此,我的父亲,她也是完全不信任的。
虽然连我妈妈自己都说,他用了很多办法向她表明态度,希望她明白他只是爱她。但我妈妈总说爱情只是人生的幻觉,她讨厌这种幻觉。
后来我爸爸在家里老人的一再要求下结婚了,便彻底做实了她的看法。
我妈妈唯一信任的只有我和阿仁。
后来阿仁的父亲又一次证明了伴侣的不可靠。
她便只有我了。
她没有明说,但我已经听懂了,我不能喜欢胜男。
但我还是喜欢她,悄悄地喜欢着她。
转到那所学校的第一天,胜男就找到了我。
那天她突然出现在我们班门口,我们老师很疑惑,打开门问她:“同学,你找谁?”
她和小时候一样,依旧盯着地面,说:“你们还没有下课。”
“是,我们还在上课。”老师说,“你找谁?”
胜男说:“等你们先下课。”
然后她乖乖地退了出去,站在窗户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