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嗒”,初一(3)班的自习课上,陆归晚正撑着头看向窗外,手中转着的笔突然掉下来打断了她的天马行空,只见她脸色微红,掩饰地理了理自己的长发。
“怎么,有心事啊?”她的同桌,同时也是班里好姐妹团成员之一的林心远探究地看了她一眼,“你最近怎么好像老是发呆?”
是啊,她有心事,曾经她是那么得意自己进了3班,而与她同岁的表姐,只能去7班,虽然都是重点班,但也要分个一二等的。
何况,看看自己班里的这些同学,不是政府高层子弟,就是知识分子家庭,又或是家里做着大生意。妈妈说了,这些人以后都是自己的人脉,学生时代的感情最真实,和大家搞好关系长大以后就可以互帮互助。就像林心远,她爸爸就是自己爸爸的领导,她们两个要好,两边家里大人间的走动都变多了,妈妈为此还大大地表扬她懂事呢。
这些事,以她的聪明,又怎么会不懂呢。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可是最近,她却突然有点羡慕起叶薇薇,羡慕她在7班了——
那天之后,她又去过7班两次,一次他去打球了,她甚至跑去看了,但实在受不了高中部那些“混混们”的起哄和眼里□□裸的调侃,只好假装是偶然路过,马上就走了。
另一次,他倒是在教室里,只是一直忙着帮他表妹,那个叫关尔尔的女生讲题,真耐心啊,而且思路清晰简洁,也是那时,她才终于肯承认,江一珩的实力或许果然在自己之上,甚至现阶段的课业根本不足以体现他真正的水准。
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天赋这种东西是天生的,她也曾为自己百里挑一的聪明洋洋得意,然而在江一珩这里,她预感到自己会输,可奇怪的是,她居然一点也不伤心难过,竟然有一种奇怪的喜悦。
“你知道7班的江一珩吗?”陆归晚垂下眼睛假装看书,努力使自己的语气显得平淡,仿佛只是随意说起。
可没想到只是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心跳就忍不住快了几分,脸也不由自主红起来。
林心远想了想,“哦,就是那个年级第一?上次运动会,跑3500米那个吧,付天居然都没跑过他,啧啧,真是白长那么大个了”。
付天正是她的小学同班,是他们体育老师的儿子,“你怎么想起来问他?哦~不会是……”林心远暧昧地盯着好友瞧了瞧。
“胡说什么!”,陆归晚娇嗔地拍了好友一下,“我只是担心这次期末考试,你不知道,我去找我表妹的时候,听到他给别人讲题,他的方法,比老师教的还简单,而且各个知识点融会贯通,思路是真的开阔,我,我是没把握能考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