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至深,在客厅里办公完的军官先生才猛然想起,今天在商场,那十分荒唐的一次购物——居然将未来做压底箱娶媳妇的钱去买一□□据说是 ‘镇店之宝’ 的钢笔。
自个儿都没好好端详细看几遍,就被那店里老爷子给忽悠买走了。
哎!也不知道这新买的笔,能用多久。
听那老爷子描述的什么——使用纯金打造的笔尖,还刻有那什么栩栩如生的小猫儿花纹。
但愿真如老爷子所说的那么好,不然自己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哎!
只不过,既是纯金打造的笔尖,那就意味着使用时须得温柔待它,最好呀就是随身将这支钢笔带在身边,专门用来签字也就足够了!
后知后觉才恍然,居然给自己请了位小祖宗回家的军官先生,十分哭笑不得,也不知道那时在商场的自己被灌了什么迷魂汤药,居然会做出这种一向不符合自己性格的事情。
觉悟极高的军官先生在睡前还将钢笔·攻先生细细地擦拭了个遍,还一边十分满意地发出 “真漂亮!不愧是我媳妇钱换来的,一点都不亏!”这种赞叹。
待自己观赏完后将那支钢笔放在枕边,这才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睡了过去。
夜半三更,钢笔·攻先生悄悄挪动些许位置,贴近在军官先生的胸口处。
怎么办......这个人,好生让我中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