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浪没有从法律上大篇幅地去为曹云龙进行罪轻辩护,而是选择从家庭角度,剖析了曹云龙只所以犯下滔天大罪的根源,以便让法官和旁听人员明白,曹云龙虽然罪不可赦,可是这里面却有着无法回避的隐情,一个穷小子攀上了富家女,一直难以融入到富家女的家庭中去,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曹云龙自卑又自尊,吴家的高高在上,始终刺激着他的神经,而吴绍平的一巴掌,彻底让他的愤怒达到了极点,然而他始终是一个懦弱的人,面对自己岳父的训斥不敢有任何反抗,但是如果有人帮他去报复自己的岳父,那他就立刻失去了良知,欣然同意了。
曹云龙虽然与吴冰结合为夫妻,但是从来没有走进他的内心世界,如果能走进他的内心世界,吴冰就不会因为钱的事情去刺激曹云龙,而曹云龙也不会始终无法解开心结,导致他对吴绍平恨之入骨。
孟浪在讲这些辩护意见的时候,不但旁听人员听的很仔细,就连吴绍平的家人都听的陷入了沉思,觉得他讲的非常持正,不像李凤科的律师,一门心思为李凤科进行辩护,完全不成他们的感受。
说完这些话,孟浪才提出曹云龙虽然失去了良知,杀了人,但是他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相对较小,第一,整个案件不是他策划的,第二在实施时,他先等候在外面,没有进入现场,第三,他杀死了一个人,而不像王伟与李凤科二人杀死了多人。虽然曹云龙的行为有违伦理,但从法律上来讲,他作为一名抢劫犯,在整个犯罪当中确实起到了较小的作用,即使不认定为从犯,也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全案中的作用,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
孟浪的辩护客观持正,理性平和,没有刺激到被害人的家属,同时也让曹云龙心服口服,即使判处他死刑,他也死而无憾了。
孟浪发表完辩护意见以后,公诉人针对王伟律师提出是故意杀人罪的问题,进行了反驳,认为该案就是抢劫犯罪,虽然有杀人的情节,但主要还是抢劫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抢劫犯罪。
至于李凤科的律师认为李凤科属于从犯,公诉人同样进行了驳斥,认为李凤科与王伟一样,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积极参与者,作用相当,不应当区分主从犯,而曹云龙虽然作用相对较轻,但是综合整个案件,亦不应当认定为从犯。
公诉人的意见可以说部分采纳了孟浪的意见,曹云龙在整个案件中起到的作用确实相对小些,但是他在现场杀死一人,且翻走了吴绍平的一万多块钱,证明其也是积极参与,因而不能认定其为从犯。
法庭辩论结束以后,法庭又开始进行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庭审,但吴绍平的女儿当场表示,不要任何赔偿,只要求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
由于吴绍平的女儿是这种态度,因而法官便没再进行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举证质证,只是把吴绍平女儿的要求记录在案是了。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庭审结束以后,就进入了最后陈述阶段。三名被告人都表示愿意认罪悔罪,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没有钱。
庭审整整进行了一天,孟浪和牛昭,整个人都快坐趴下了,这开庭绝对是体力活。
庭审结束以后,三名被告人被法警押下去,旁听人员退去,孟浪和牛昭也起身离去。
在回去的路上,牛昭抱怨说:“一个指定辩护的案子,根本不赚钱,还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这太不划算了,以后你还是不要接这样的案子了吧?”
孟浪笑了笑说:“这个案子有意思,即使不赚钱也要干啊,对于一些有影响力的案子,好多律师都想着去接呢,不管赚不赚钱。”
孟浪一边说,一边看着系统上经验点的增加,这个案子给他增加了八十万个经验点,换算成陶币,八百多万!
看着自己银行帐户数字的增多,孟浪突然笑说道:“走,我请你吃饭去。”
“去哪儿吃啊?”牛昭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