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让她走,她就会答应你的追求了吗?”
“我当时心里着急就没让她走。”
“你去追求一个女孩子,人家女孩不答应你,你就强迫人家跟你好,你这是什么行为?你这是想学土匪抢山寨夫人吗?”
“我就是喜欢她,我想时间久了,她就会喜欢我的。”
“被告人,我告诉你,你的心理很阴暗,手段很残忍,她不答应你的要求,你就想着毁了她,先抢奸后杀人,而不是先杀人后抢奸,你很会掩盖事实,避重就轻,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再会狡辩,再会掩盖事实,也是没有用的,尸体会说话,被害人是迅速窒息死亡的,而如果你是站着掐死她的,死亡时间不会这么快,因此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先抢奸她,然后在抢奸的过程中突然扼住了她的脖颈,导致她瞬间窒息死亡,是不是?”
“不是这样的,我就是先掐她的脖子,然后才抢奸她的。”
“你掐她脖子的时候,有没有把她按倒在地了?”
“是的,我把她按倒在地,我就产生了抢奸的想法。”
“当时被害人有没有挣扎?”
“挣扎了,但我掐住她的脖子了。”
“你是一边掐她的脖子,一边实施抢奸的吗?”
“是的,我当时头脑也蒙了。”
“报告审判长,我的问话完了。”孟浪问到这儿时不再问了。
钱永会听完孟浪的问话和秦守的回答,心里头不禁感叹孟浪的精明,和秦守的愚蠢,因为如果秦守坚持说是在掐死孙小宁后才实施抢奸,那么他就不构成抢奸罪,而是构成侮辱尸体罪了,因为当时孙小宁已经死了,变成尸体了,奸尸行为其实是一种侮辱尸体的行为。
而侮辱尸体的行为比抢奸罪要轻,秦守虽然聪明狡猾,但是他不懂法律,所以让孟浪给绕进去了。
案件基本上真相大白了,法官就问钱永会还有什么意见?
钱永会此时只好把死马当成活马医说:“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抢奸罪,而应当构成侮辱尸体罪,发生关系时,被害人已经死亡,刚才被害人代理人是在诱导被告人说话,不足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被告人是因为感情纠纷,并且因为年轻气盛,一时冲动,激情杀人,并且是初犯偶犯,应当从轻处罚,建议判处无期徒刑,一审的判决是错误的。”
钱永会发生了这样的意见,而出庭检察员则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出庭意见,还是建议维持一审判决。
而孟浪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则坚决要求,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
面对法庭,孟浪代表被害人说道:“被告人秦守直到今天庭审的最后,才将事情的基本情况讲出来,其认罪悔罪态度并不明显,而且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应当知道故意杀人和抢奸罪的法律后果,然而他仍然知法犯法,公然在学校的教室里抢奸杀人,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导致几千名学生在心理上受到影响,对于这样的恶劣犯罪行为,如果不严惩不足以警示他人,更无法告慰被害人及其家属,请二审法庭依法维持一审判决,尽早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喜欢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请大家收藏:(zeyuxuan.cc)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泽雨轩更新速度最快。到泽雨轩(www.zeyuxuan.cc)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