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你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的是你对正在进行的你老公和陈姓女子与之间的诉讼。所涉及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分享有实体权利,因此,为了避免正在进行的诉讼会错误地触及到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你有资格参加到诉讼中去,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妈:“开庭时,我真的可以去法院看他们分财产?”
骆欣玥:“可以!”
大妈向骆欣道谢后急匆匆跑回家。
骆欣玥对在场的村民说道:“因为临时有变动,我们的公益活动到中午一点钟就结束了。大家有问题需要咨询的,请抓紧时间啊!”
村民们纷纷围向咨询台。
不是骆欣玥的咨询台前面站满人,苏丹玲和其他律师的咨询台也站了很多人。
苏丹玲看向骆欣玥翘起嘴角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误以为骆欣玥用阴招忽悠百姓,心想:怪不得她那么多客户,原来是她用阴招拉来的。
骆欣玥没有注意到苏丹玲的表情。
有一名男子正在向她咨询:“我和我妻子刘某是夫妻关系,但婚后我俩的矛盾积累的越来越多。三年前,我和我妻子刘某分居了。我俩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在分居期间,我认识了胡某,便跟她同居并取得了邻居们的公认。
前不久胡某才发现我已经结婚了的事实,她一气之下便向法院申请宣告我俩的婚姻关系无效,最后一审法院判决婚姻无效,但我不服,我认为我和原配刘某已经没有感情了,但是我和胡某却存在感情,请问我可以继续上诉吗?”
骆欣玥:“一审法院判决你和胡某的婚姻无效后,你就不得上诉了。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根据你的表述,你和胡某构成重婚,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你跟胡某的婚姻关系无效,对于你关心的是你是否享有上诉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调按键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已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有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外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所以人民法院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提起上诉,因此你无权上诉,只能接受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喜欢离婚女律师请大家收藏:(zeyuxuan.cc)离婚女律师泽雨轩更新速度最快。到泽雨轩(www.zeyuxuan.cc)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