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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130章 后 记(1 / 1)

中国人注重婚礼,如同注重前途一般,这样的投入恐怕是哪个社会都无法改变的。经过几千年的积淀,中国的婚姻文化业已形成,以特有的身份标志着中国的存在。那么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中国特色的婚姻文化是什么样的呢。

父母之命

婚礼是中国“五礼”之一,具有强大的历史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基础,被视为中国人的传统大礼。在《礼记.昏义》中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古人认为结婚的终极目的就是开枝散叶、传宗接代。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下,男女在结为夫妻之前有无感情并不重要,女人有无资格进门才最重要,于是古代男女失去了婚姻自主权,只能遵循父母之命,听信媒妁之言。

《诗经》有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孟子》中也说道:“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一对男女在没有得到父母的同意和媒人的说合下的结合,是不被社会所认可的。

在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中,父母之命尤为重要。对夫妻,如果父母不喜欢女方,那丈夫再喜欢妻子也得将其休掉。相反也一样,男方无论多么厌恶女方,只要父母同意就必须迎娶进门。

完盛和虞美盼的悲剧爱情

古来许多有情人都是在父母之命的强烈干涉下而分道扬镳,最后相思成疾、郁郁而终。完盛和虞美盼就是父母之命下的悲情鸳鸯。

完盛和虞美盼的爱情,就因为虞美盼母亲的反对而成为遗憾。当年美盼的母亲因不喜欢完胜而强行将两人分开,虞美盼只好瞒着母亲去西厢和完胜幽会。可惜最后还是被虞母发现,并强制其分开。无奈之下,完盛和美盼只好长亭分别。

媒妁之言

如果说父母之命还带有些许情有可原的孝道之礼的话,那么媒妁之言就似乎难以让人理解了。在古语中,媒妁为谋酌,“谋也,谋合二姓者也”,“酌也,斟酌姓者也”,就是考察男女双方是否可以婚配的中间人。

《史记》中有段文字:“女不取媒而自嫁,非吾种也。污吾世。”这句话是战国时期莒太史敫所说,他的女儿没有经过媒妁之言就私自嫁给了当时正在逃亡的齐国太子法章,尽管后来法章回到齐国成了齐襄王,莒太史的女儿也顺理成章成为王后,但莒太史始终不能认可女儿没有媒妁之言的婚姻,宁愿与其脱离父女关系。

这样看来,媒妁之言得以存在的真正作用是联系两个氏族的利益,使得双方利益的联系公开化和合理化。缺少了媒妁之言的姻亲,也自然少了一份合情合理,这样的利益联盟势必会受到质疑和反对。当然,媒妁之言还有一个作用就是磨合和缓冲,即使双方不能达成婚姻共识,也不至于成为仇敌。

从西周开始,媒妁就已经成为合法的官方机构,主要职能是“掌万民之判合”,处理民间的婚姻问题,因此这个机构被称为“媒氏”。到了南宋,媒妁不仅为民间草根提供婚姻服务,还掌握着皇室的婚姻大事,专门为皇室服务的媒人叫做“官媒”。

而在元朝,媒人成为社会元素中具有法律效力的组成部分。元政府规定“令各处官司使媒人通晓不应成婚之例,仍取本管不违甘结文状,以塞起讼之源”。也就是说,各地媒人都要接受一定程度的法律培训,了解当朝政府关于婚姻方面的禁令和宽容,而且媒人需要向当地政府上交份不介绍违法婚姻的保证书,以免导致法律纠纷。这样一来,婚姻有了政府的法律监管,相比从前只是举办民间仪式的制度而言先进了许多。

后来媒人法律化的制度一直持续到明清,直到其被《婚姻法》取代。喜欢叹流水兮请大家收藏:(zeyuxuan.cc)叹流水兮泽雨轩更新速度最快。到泽雨轩(www.zeyuxua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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