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晴。
我愤怒了,差点酿出祸来。
今天早上我早早就喊孩子的妈妈起床上班。但是她就是不起床,当她起床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我就不让她走,让她歇一天,明天再上班。
原因很简单,我不想让她在村里里招摇过市。
她的那个男人,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要打了几十个电话。后来姓郑的朋友来了。说是孩子的妈妈找的那个男人让她来的,让孩子的妈妈回去跟他说清楚,然后孩子的妈妈就可以把她的东西拿回来,他们今后不再见面了。
我犹豫了,可以让孩子的妈妈回来住几天,照顾一下孩子,但要让她回来过一辈子,我还真的不愿意。我也看出来,孩子的妈妈,也有这点想法,一直不表态,后来姓郑的朋友拿我们的儿子说事,我思前想后,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孩子的妈妈也答应了,并且说给她那个男人说好后就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
中午姓郑的朋友打来电话,说事情谈妥了,要我再给孩子的妈妈找的那个男人拿5000块钱。
“放屁。他混人家老婆,把人家弄得妻离子散,凭什么我要再给她5000元钱?”我一听怒火就禁不住窜了上来。
“人家有离婚证。算你前妻也是人家前妻。”姓郑的朋友说。
“他们离婚的时候我已经给过她3000元钱了,现在他们已经离婚了,要是他们还要住在一起,把我那3000元钱还给我,还有孩子的生活费,抚养费,一分钱都不能少。”我生气的说。
“哎呀,你还没有和孩子的妈妈结婚,这次就算是结婚的彩礼钱,拿钱消灾嘛。”姓郑的朋友劝我。
“你让姓曹的给我说,你让他跟我说。”我说。
“他不接你的电话。”姓郑的朋友说。
“你让他等着,我找他去。”我说完就啪的挂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