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先。”赵凤声大喊一声。
傻小子举着一根香肠,屁颠屁颠从厨房跑出来,声音依旧带着一股苞米碴子粗粝味道,“哥,你找我?”
“那块玉带来了吗?”赵凤声和气笑道。
“带了啊。”傻小子在衣服口袋里摸索一阵,最后从怀里掏出玉佩,“给。”
这块象征着青帮传承的信物,在傻小子包袱里躺了好几年,幸亏都是破衣服,要不然压都得压碎。
赵凤声将玉佩拿到手中,质地细润,呈蝴蝶状,正中刻着一个青字。
玉倒不是什么好玉,跟那些帝王绿帝王紫的价值无法相提并论,但放到青帮的人手中,金山银山都不换。
想起乔乔的嘱托,赵凤声冲满嘴油腻的傻小子轻笑道:“当年在老白山去你家串门那个红衣姑娘,你觉得咋样?”
周奉先翻着白眼,认真道:“挺厉害,当时把我揍的够呛,可师父说此一时彼一时,现在见了面,我能把她头摁进肚子里。”
赵凤声差点没背过气。
给你娶媳妇,咋老想着把人家头摁进肚子里。
赵凤声耐心道:“其实人家送你这块玉,是定情信物,你给哥说实话,你想不想娶她当媳妇儿。”
媳妇儿?
傻小子挠挠头,委屈巴巴说道:“她长得那么丑,屁股蛋子还没俺脸大,俺不要。”
赵凤声憋着笑。
扑哧一声,
没憋住。
幸亏乔乔没在场,要不然这梁子不死不休。
说句公道话,乔乔虽然不是那种祸国殃民的姿色,可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放到人群中,绝对是遭到哄抢的那种。偏偏傻小子的审美停留在母系氏族,觉得女人的颜值跟屁股大小成正比,这就有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了。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赵凤声欠了人家一份人情,又觉得这俩其实挺般配,于是劝说道:“如果你娶了她,能当青帮帮主,成千上万的人供你驱使,想吃什么吃什么,咋样,心动不?”
傻小子果断摇头,“那不成了吃软饭的吗?俺不娶。”
年少不知软饭香。
赵凤声一阵嘀咕,说道:“感情的事,本来就是你情我愿,这样,你跟我去一趟江南,你俩当面把事说透,成不成的,给人家一句实话,别耽误小姑娘的青春年华。”
“行!”
傻小子挺干脆,询问道:“哥,师父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俺不是君子,当年她揍了俺一顿,现在能打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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