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旭哥哥,你们老板喜欢你啊。你们不止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吧,说,你不许我做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心有所属啊。”灵音看着常艳走开,得意洋洋的溜了回来。她很喜欢常艳送给她的手链。虽说灵音不是个物质的女孩,但是毕竟也是女孩,对于这些亮晶晶的东西,天生就有一种莫名的钟爱。
“你别胡说八道的,这么大的姑娘了要有个稳重的样子,知道么。别一天天的跟个疯丫头似的。”
“我才没胡说八道呢,你要相信女人的直觉。”
正在我琢磨着怎么收拾收拾灵音这丫头的时候,我眼角突然瞥到了就在旱冰场边上的一个空旷的走廊里,也就是常艳正在打电话的那条走廊。在那个走廊的尽头出现了一个身影,我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身影就是刚刚跟踪常艳的那个身影,虽然他换了衣服,也没有戴口罩和太阳镜,只是带着一顶跟刚才不一样的帽子。
但是这种简单的变装和改变造型对于没有反侦察能力和意识的人来说还算管用,对于我来说与根本就没有变装是一样的。我受过很严格的记忆力训练,尤其是在认人方面,要知道狙击手最为基本的一个训练科目就是识别伪装。而识别伪装靠得就是如照相机一般的记忆力和前后对比分辨能力,我们必须在一个环境之中以最快的速度将周围环境进行记忆,然后反复观察对比,而每次对比不一样的地方就很有可能是对手隐藏的地方。这个人虽然换了衣服和帽子,也没有再戴口罩和太阳镜,但是他走路的样子和气质是很难进行改变的。
他在向着常艳走去,常艳这时候还在打电话,看得出来她的神情有些恼怒。走向常艳的这个人也拿着电话,他的目标绝对是常艳,而常艳此时也发现了他。但是他们都没有挂断电话。
这明显不是一个正常的情况。即便是来人是个常艳很讨厌,很不想见到的人。他们也应该是通了电话,勉强见面之后正常面对面的进行对话。而他们之所以还是如此,显然就是不想让别人发现他们要见面,或者对方只是过来确认一下,命令常艳不要挂断电话
这一奇怪的情况立即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读常艳的唇语,前面的看不太清,只有两句我看清了。“你到底是谁,十年前的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分明看清了十年前这三个字,突然间我好像不受控制一般的朝着常艳那边快步走去。常艳看到了我朝她走去,立刻慌了起来。她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走向她的那个人。
“我们改天约时间,我今天有事,放心,我会答应你的条件。”
说完常艳就挂掉了电话,强作笑颜的朝我这边走来。我看到常艳挂电话的瞬间,那个跟常艳擦肩而过的人举着的手机亮了一下,我看到他的手机上是拨号的界面,但是其他的看不清,距离太远。而那个人下意识的看了我一眼,他的帽檐很低,我看不清他的眼睛,只看清了他的鼻子以下的脸部特征。这个人偏瘦,鼻子不是很挺,嘴唇很薄,有着淡淡的络腮胡,脸很干净,没什么疤痕。
“你怎么过来了。”常艳笑着说道,她的眼神很是慌乱,笑的也很勉强。她虽然极力控制自己的眼睛不看向她的身后,但是她的眼珠还是下意识的朝着一边动了几下,好像要用余光看向身后一样。
很明显,常艳不想让我见到刚刚的那个人。我可以直接去问常艳,但是我也知道那根本不会问出任何,甚至会打草惊蛇。
“灵音这丫头玩累了,想回去,我这不过来跟你打声招呼,我们要回去了。”我笑的很自然的说着,眼睛完全盯在常艳身上,没有往她的身后看一眼。
刚才在过来之前我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跟乐福用微信说了一下那个人的特征。乐福就在周围,也一定注意到了我们这边。
本来我和灵音是要自己打车回去的,可是常艳说什么都不让。回去的路上常艳车开的很慢,灵音由于玩的太疯了,上车没多久就在后座上睡着了。常艳的这辆百万级别的豪车确实很不错,隔音效果好,舒适度也非常好,路况良好的情况下坐在里面真的没什么颠簸的感觉。
车里安静的只能听到我们三人的呼吸声。我没有去问常艳刚才的事情,我习惯了用自己的思维去看事情,因为眼睛看到的有可能是别人故意制造的假象,耳朵听到的有可能是别人故意散播的言论,只有自己通过多重信息的搜集和分析出来的结果才是最可靠的结论。
不得不承认,十年的时间让我们彼此都改变了太多,也让太多本应该理所应当的事情变得不是那么容易。我和常艳现在的这种状态让我们都很累,但是却又不得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