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市出来,梨花脸上的高兴是挡都挡不住。
她料想到自己的野物可能在这里会很好卖,却是没成想,不止是好卖,都快赶上供不应求了!
八九十斤的干兔肉干腊鸡,不过是才转眼就销售一空了,这座城市巨大的民生需求真是将梨花刺激得不行,恨不得立马就将神宫之地里那些新鲜的野味都拿出来卖了才好!
还好,梨花还是残留着一丝理智的。
不过她是够高兴了,薛应龙就不开心了。
那嘴巴翘得,都快能挂上个油壶了!
“姐,你这也实在是太败家了!”
薛应龙背着沉甸甸的竹篓子,那篓子吃重,两条背带不断的往下滑,走一步他又要往上掂量拉一下,看着实在是好不辛苦。
能不辛苦吗?
几十斤重的肉没了,又换了一些番薯干菜布匹等杂七杂八的东西,虽然没有之前重,但掂量一下都有四五十斤重,别看他比梨花高出大半个头来,但这幅身子瘦弱,就像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软绵书生一样,就这么点重量,压得他都快抬不起腰了!
想他薛应龙在这郁城里堂堂正正的生活了二十来年,土生土长,这到头来,倒是比不过一个乡下来的村姑——力气不如就算了,想想刚才卖出去的野味几乎都变成了现在背篓上的东西,薛应龙就忍不住心疼!那可都是钱啊!
拢共八十七斤五两的干野味,六毛五一斤,梨花又大方给人抹了一些零头,这到头来,能收到手上的也就五十三块整钱。
这五十三块,其中大部分都变成了他后背上背着的这些东西,好几十块呢!这要是给他,悠着点花的话,薛应龙大半年生活都能过得很是富足了!
作为一个口袋从来就不超过一块钱的城里人,在梨花毫无节制的嚣张炫富花销之下,如此明显强烈的对比,薛应龙别说心情要美妙了,就是说不嫉妒,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说,不管是在什么年代,只要还有穷人富人之分,仇富什么的,永远都是无时无刻存在的。
梨花倒管不了那么多。
她能花这个钱,这不就证明了她自己有那个实力去赚钱吗?
败家吗?
不觉得!
她板着手指头数落道,“番薯干菜面粉砂糖鸡蛋鱼干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这些天要吃的,你说我要是不买,我能好意思带着你们都住我大哥家?”
“再说你两个弟弟也一天天大了,小孩子转眼不见,那身量就蹭蹭蹭的往上长,我当妈的,难道还能委屈他们穿不合身的旧衣服不成?就是我愿意委屈他们,你这个当哥哥的又能看得下去?更别说你自己还一身臊,浑身上下连点家当都没有,要不是我心软,这后头哪能又多花了些钱在别的摊子给你买做衣裳的布匹?”
薛应龙被说得无言以对。
不过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买番薯面粉等吃的食物倒花费不了几个钱,最主要是买做衣裳的布,前头买给阿团阿圆做衣裳的几匹布就花了整整八块钱,这后头又遇着了卖布的,他是成人,做衣裳的料子自然要比小孩子的大些,整整花了十来块,占了这次花销的大头。
这么一想,他心里又舒服不少。
可见便宜娘心里还是有他这个儿子的地位的。
想到这里,薛应龙挠了挠头,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梨花看了这才不再说什么,只要钱用到了实处,这就没所谓的败不败家了。
前头的巷子突然有响动传来,听着脚步声估计还不少人,两人快速的相交了一个视线,连忙躲进了一个巷子里头去。
“你确定人是在这?”
“三哥放心,我见着了他,这才赶紧过去给你报告这个消息的!”
“嗯......那跟着他那个女人长什么样?是不是皮肤白白的,就好像是白纸一样,长得特俊俏,连眼睛都是水灵灵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