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尔·弗洛雷斯,男,26岁。在哥谭这座民风淳朴的城市中勤勤恳恳,认真工作,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他曾经相信过科学。
……直到他被小丑乱刀捅死。
简而言之,他死了,他又复活了。他活了,他成为了阿卡姆。
去他妈的科学。
奥维尔不认为成为阿卡姆是什么好事儿。
“我,奥维尔·弗洛雷斯,就算死,死在这儿,被老蝙蝠暴力拆迁一百次,也绝不接受这操蛋的命运!”
直到他过上了给小丑放美国队长教育视频和大悲咒的快乐生活。
哦,快乐。走进阿卡姆,收获双倍快乐。
真香!
多年以后,在一次正复联联合举办的友好交流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