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璋摸摸她的头,没有说话。
夜里,陆春雨又继续做新袍,直到林玉璋把书放下时,才不得不跟着收起针线,伸了个懒腰,却仍有些意犹未尽。
这些新衣料都是做过锁水处理的,买来就能裁新衣,做好就能穿,到是方便得很。
明天早上再赶赶工,就能完成了,之后再绣些画上去。
她看到唐洵穿的锦袍绣得花团锦簇的,不愧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比他哥还穿得招摇。
她觉得,唐洵比唐哲爱美多了。
唐哲年少时或许也是这般,只是经历了三年坎坷早已物是人非的考验,对他的心境和实力也是一大历练。
为人处世、行事风格都有转变,也变得更加沉稳。
其实陆春雨还是很佩服唐哲的,年少接掌家业,就注定他要带领家族走向更高的位置,而不只是在家族的庇护下。
反观唐洵就是幸福的那个,可以无忧无虑地被父兄保护着,安心读书,去完成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当然,唐家兄弟比之林家兄弟,那也是完全不同的家庭,根本不好比较的。
林家两秀才,都是在农家刻苦攻读课业考出来的。
还能一边在塾里教学生、一边为科举积攒实力,这更考较天赋和努力。
但毕竟他们出身农家,而这里是县城。
所以,只要条件允许,她都喜欢林玉璋也能穿得好、吃得好,思想、眼界、气度都有更高体现。
花团锦簇是吧?
她要给林玉璋的新袍绣雪中寒竹,破雪而生的兰花,气质优雅、风格清浚、意境也更悠远。
她觉得,这样的风格更适合林玉璋,花团锦簇什么的,配不上林玉璋。
林玉璋打水到东屋,又捉着陆春雨给她洗脚,让她哭笑不得。
“你这厮!不会想以后每天晚上都来给我洗脚吧?你想洗成习惯嘛!”
“有何不可?”林玉璋却笑意吟吟,一点也不介意。
“你想得美呢!”陆春雨却给了他一个大白眼,一双小脚还踢了踢他的手。
“臭媳妇!”林玉璋见她捣蛋,忍不住骂了一句。
“哼!臭夫君!”陆春雨傲娇地立刻回骂,一脸不屑。
然而,林玉璋却哈哈地笑得更开心了,喜欢她喊夫君。
陆春雨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嘴快,一时羞红了脸,有些懊恼地抬起小脚,气哼道:“不洗了!不洗了!”
“乖,再泡泡脚,你会医就知道,热水泡脚的好处。”林玉璋却哄着。
又闹了会儿,林玉璋才总算把陆春雨哄好,给她洗了脚,他才继续去打水给自己泡脚。
陆春雨并没有理所当然接受他的好,同样继续回报着自己的。
其实刚才林玉璋就想按她的方法给她按脚,但被她拒绝了,说她年纪小,泡泡就好了。
而林玉璋却是后生,正当生命值旺盛时,只不过读书消耗脑力和精力,陆春雨给他按脚、捏肩膀、捏脖子,其实都能有效缓解他的疲劳。
第二天早上起来,又是天已亮时。
陆春雨一睁开眼,就看到林玉璋正盘腿坐在靠窗的位置,半开了一扇窗,借着外面的亮光,正在读书。
陆春雨又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伸起了懒腰。
还别说,出门在外没了在林家当小媳妇的压力,才两天就让自己变成了废材模样。
懒得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