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两字听的孤仟夙眉心狠狠一跳,他抬头打量着逐渐朝他靠近的男人。
是个长得非常好看的男人,身子高挑修长,轮廓线条如刀削般凌厉,乌黑有些凌乱的碎发,不浓不淡的眉,细长深邃的眸,高挺的鼻还有单薄的嘴唇,仿佛每一处都是鬼斧神工般精致。
看一眼他穿戴整齐的样子,孤仟夙再瞥了一眼只套着件工作服的自己,蓦然的陷入了沉默。
……这样对比一下,自己好像真的挺变态的,但是!
孤仟夙危险的扬起了唇,聚集着精神力的爪子抬起抵在了男人面前,警告到,“我劝你好好说话。”
傅时黎看着面前类似异能实体的爪子,有些惊讶的挑了挑眉。
他审视的目光看向了都没自己肩膀高的小光头,然后抬手轻轻的将孤仟夙的爪子挪开,“那……小光头你从哪儿来的?”
孤仟夙手猛的一抖,表情有些扭曲。
他以前觉得光头也挺帅的,挺男人的,可现在他突然觉得以前自己的想法简直是错误的!
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喊他变态,光头,孤仟夙觉得自己没有动手已经非常不错了。
傅时黎见状,嘴角弧度更大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身后,笑到,“小光头,前面左转有一家服装店,虽然被搜刮过,但也应该能找到点穿的。”
孤仟夙阴恻恻的瞅了傅时黎一眼,后者则是无辜的耸肩,戏谑的目光落在了孤仟夙身上那唯一一件工作服上,“你……不想换的话就当我没说吧。”
闻言,孤仟夙顿时翻了个白眼,“谁说我不换的,谢谢,再见。”
说完,也不管傅时黎什么反应,就朝着他指的方向头也不回的走去了。
看着孤仟夙离开,傅时黎才收起了笑容,他拍了拍身上的灰,朝着孤仟夙之前从实验室出来的方向走去。
……
的确如那个男人说的那样,这里有一家服装店,店里面已经残破不堪,衣服架子东倒西歪,甚至布上了一层灰尘。
外面没什么东西,孤仟夙就往里面走,在里面转了几圈,总算找到了几件能穿的外套,衬衫和鞋子。
孤仟夙环顾四周,走到一面破碎的镜子前,擦拭去上面的灰尘,他这才看清了这具身体的模样。
唐初的五官算不上很精致,但十分清秀,耐看,淡淡的细眉,略长的眼睫下是一双漆黑如墨的丹凤眼,鼻子高挺,唇色淡红,脸庞轮廓柔和,线条细腻,只不过那光溜溜的脑袋硬生生的破坏了这份美感。
皮肤因为常年见不到光的缘故呈现出一种病态白,凑近点看还能看见薄薄的皮肤下的青筋,看上去脆弱的犹如一个陶瓷娃娃,一碰即碎。
而唐初因为经常被拉去做实验,导致自己有些营养不良,身子纤瘦,看起来小小的一只,身上更是有着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伤疤。
因为因子在他的体内,所以唐初的治愈能力比别人快上好几倍,就算科学家戳到了他的内脏,割破了他的喉咙,只要因子还存在,那么他就不会死。
孤仟夙抿了抿嘴,脱去了披在身上的工作服,换上了一身简洁的白衬衫,长裤与马丁靴,顺便拿了顶帽子戴在头上后才出了服装店。
出去时他余光看了一眼身后,那个男人已经不在原来的那个地方了。
若有所思的盯着那个路口,孤仟夙眸光微闪。
直觉告诉自己应该离那个男人远一些,那气息太危险了。
他现在要做的不仅仅是复仇,还有活下去。
在这种人吃人的世界里,只有活下去他才能继续之后的任务。
陈栎……孤仟夙嘴里呢喃着这两个字,眼神愈发幽暗。
…………
三日后。
M城是丧尸聚集地,里面物资虽然丰富,但是却也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丧尸,其中等级最高的丧尸已经达到了七级,如果没有专业强大的小队的话是很难从这里逃出去的。
陶石的队伍便是其中一只。
“哥……我们怎么办?”问话的是个扎马尾的小姑娘,名叫陶柔,是陶石的我妹妹,她紧紧的跟着陶石,眼底是不安与害怕。
他们原本是一个十人的小队,为了搜寻物资从基地来到了这座M城,只不过短短一天时间,他们的小队现在只剩下六个人对困在这座城市里到处躲避丧尸的攻击。
六个人中有四个人拥有异能,但能攻击的只有三个人,若不是他们反应够敏捷,他们早就全部死在丧尸的嘴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