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乐怀说,如果乐茗真的不愿意嫁人,他会想办法帮她逃脱这条规则。
这一句话彻底的点醒了封珩。
他查乐怀,查当年那一桩案子。
网上的信息依旧很少,瞒得严严实实的。
不过从林方的口中他得知,当年审判的时候,是华国和夏国双方审判得出的结果。
一桩发生在魔都的国际案件,那理由就只能有一个了。
乐怀不是华国人,而是夏国人。
顺着这一点来找,他还找到了当初那个孤儿院里,唯一一个被异国人士收养的孩子的名字。
娃娃。
无名无姓,资料照片也都没有。
甚至连收养人都不是乐怀的名字,而是一个唐国人,叫冉振远。
而这个冉振远,虽然是唐国的国籍,却一直生活在夏国。
能让乐怀委托他做这件事,显然二人关系匪浅。
更值得玩味的是,冉振远的身份也委实不一般,在夏国,他是海运大亨,手下有邮轮近千艘,他售出的游轮不可计数。
所幸,这样的人,很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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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来迟了。”
法庭的门被推开,一个穿着白色休闲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年过四十,却保养得极好,看起来不过三十多岁。就像影视剧里温文尔雅的大叔。
法官皱起眉毛,却也知道没有上边人的只会,这人是无论如何都进不来的。
冉振远看了眼坐在陪审团位子上的乐怀,并起食指和中指,在自己太阳穴处一划,和他打了个招呼。
“怀哥,这次我赶上了。”
他笑着,径直走到了正中央,看着法官说:“鄙人冉振远,受夏国国会委托,送来一份文书。”
他说着话,拿出了一份烫金的小册子。
册子倒是精致,不过上边写着的字对乐彬来说委实不太美好——
“乐彬此人行事不端,且于夏国境内触犯众多法律,已于二十年前被驱逐出境,现考察期已过,经国会讨论、总统认可,剥夺其夏国公民资格。”
“你说什么?!”乐彬拍案而起。
玄风一手枕在脑后,慢悠悠的开口:“根据国际公约,凡有被剥夺公民资格者,其刑罚罪责,将根据其现所在地法律判处。”
他看着乐彬,嘴角缓缓扬起,露出了一个痞子似的笑:“恭喜。”
旁听席上掌声雷动。
其实听到现在,这案子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听着的人早都明白了——
铁证如山,由不得乐彬抵赖。
而他所仰仗的,无非就是自己的非华国公民的身份罢了。
众记者刚还在绞尽脑汁的替乐茗想办法,却不想,这从天而降一个大救兵啊!
现在可好,这么一个无国籍人士,还真的就只能听着别人如何判处他了。
乐茗强忍着嘴角的笑意——她得注意形象!注意影响!不能笑出声!!!
真是老天爷都在帮她呀!
“好的,那么根据华国刑法,我宣布——”
“等等。”
玄风突然站了起来。
他看向法官,声音微冷:“我的诉讼书上,还有乐彬的另一条罪责。”
法官一脸懵逼:“嗯?”
这种事儿……不是应该分两次上诉吗?!
都说锋铭律所的律师最嫌麻烦,这……这是你们创始人带出来的“风格”???
这已经嫌麻烦到两场官司一起打了吗?!
玄风看向乐彬,眼底的冷意刺人心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