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晓晓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她把眼泪擦干,穿好鞋子,走到书桌前,从书包中找出那个熟悉的日记本。
这个本子是二哥部队发下来的,二哥说他用不到,回家探亲的时候给了她,说她是文化人,没事可以用这个本子写写东西。
一同给她的,还有一只英雄钢笔。
这支钢笔就在日记本里夹着。
陆晓晓拿着钢笔,大拇指摩挲了下,把它放在一旁,翻开日记。
今年是一九七四年,她十五岁,读高一,学校放月假,学生们都回了家,她也不例外。
距离被诬陷和男知青乱搞男女关系,还有不到两年时间。
距离家破人亡,同样不到两年。
前世,她放假后着急回家,抄近道走夜路,结果被人拖到玉米地,任她怎么挣扎,也挣不开那双铁钳子一样的手。
那晚,她惊慌回家,躲在家里惶惶不可终日时,她被举报了。
罪名是,和男知青乱搞男女关系。她被拉去做检查,证实不是处女。
之后警察又拿出几封她亲手所写的信,那信的内容污言秽语,不堪入目。
重要的是,那确实是她的字迹。
但陆晓晓很确定,她没写过那样的信,和那名同被举报的男知青更是毫无瓜葛。
她和她的家人,无比确认她是被冤枉的,然而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她的真情实感被认为拒不认罪。
和她一样,那名男知青也不松口。
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被定了罪名,他被扔进监狱。
她被扔到牛棚,被当做典型月月游街,警醒年轻男女洁身自爱。
她忍着屈辱熬过一年,而他,好像不到半年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