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领大人,我们能打得过吗?赶紧逃吧”多泽想打,部众却是没有那么充足的信心。
“逃?能往哪里逃?”多落冷哼一声,道:“若是逃跑,阵势一乱,无异于猪狗,任由黑衫军砍杀。要想活命,只有奋起砍杀,杀开一条血路!”
这话很有道理,逃亡之中,鲜卑各自为战,不成阵势,四周同时出现黑衫军骑兵,四条腿对四条腿,鲜卑人可以逃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若是拼死严战,未必没有机会。
蛮牛部的部众虽是不甘,却是不得不骑在骏马上,弯弓搭箭,对准疾驰而来的黑衫军。
“不知死活!”巴特尔骑在战马上,打量着急匆匆成阵的蛮牛部部众,不由得冷笑一声,极是不屑。
以黑衫军强悍的战力,不要说战力不强的鲜卑牧民,就是鲜卑大军,就是鲜卑最为精锐的慕容廆本部精锐,也不是黑衫军的对手。多泽命令部众迎敌,无异于送死。
靶巴特尔虽然不把蛮牛部众放在眼里,却也没有晕头,很是冷静,一双明亮的眼里精光四射,打量着匈奴部众。
若是在黑衫军骑兵第一营的重装骑兵,他们面对于鲜卑人的弓箭,黑衫军可以忽视,根本就不用考虑。但是黑衫军巴特尔部也是轻装骑兵,他们只有胸前部位有铁甲护着,手臂、大腿、以及小腹后背都有裸露在铁甲之外,虽然有皮甲防护,但是会有不小的伤亡,以人命换狗命这样的蠢事,巴特尔显然是不会干的,巴特尔眉头一挑,冷笑道:“巴鲁勇士们,鲜卑人想与我们较量箭术,真是不自量力!巴勇勇士们,让这些鲜卑杂种看看谁才是天神射手的祖宗!”
黑衫军骑兵巴特尔部是全部巴鲁族将士还有一小部分投降的鲜卑族段部,他们也是游牧民族,也是天生的骑兵,都擅长射箭,巴特尔营射击水平,就是和强悍的西凉骑兵相比也是稍胜一筹,比起鲜卑人的军队也不在其下,就是与鲜卑较量箭术也是不惧。可是,那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不能图一时痛快。
巴特尔转念间,决定先下手为强,巴特尔的命令一传下,巴鲁勇士紧握强弓,对准鲜卑蛮牛部,万箭齐发,不计其数的箭矢掠过天空,对着蛮牛部众射去。
密集的箭矢,织成一道矢网,把鲜卑给覆盖了。
“啊!”
惨叫声响成一片,鲜卑纷纷中箭落马。死伤无数。
这个多泽原本想依靠鲜卑的骑射,杀开一条血路,没想到,蛮牛部连放箭的机会都没有,就死伤无数,他的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就在多泽震惊之际,“威武黑衫,复我河山,血不流干,绝不休战。”黑衫军冲天的战号响起。黑衫军挥着横刀,好象凶神恶煞般冲杀过来。
刀光胜雪,夺人目睛,发出耀眼的光芒;马蹄踏处,鲜血横流,横刀霍霍,脑袋滚滚。
“杀”巴特尔一马当先,人未到声称至,黑衫军洪亮磅礴的声势传遍战场,黑衫军队立时士气大震,夹腿提速,军队猛地加速朝鲜卑牧民冲去,万马奔腾,蹄声震天,犹如九天滚雷般,双方一望无际广阔的军队猛地撞在一起。
喊杀惨叫撞击声震天,整个战场犹如冷水如油锅般炸开,寒光凛凛,不凡箭横生,双方短兵相接数息,鲜血就染红了战场,十数万人激烈战斗,每分每秒都有数十数百人陨落,战场是残酷的,特别是数量巨大的大会战,命如草芥,人如蝼蚁,双方犹如两股巨流撞击在一起,撞起了无数水花,水花四溅落地,无数军队陨落化为血水,支离破碎,再有无数骑军军队碾过,尸体化为肉泥。
巴特尔率领五千黑衫军巴鲁族骑兵如剑锋般扎入敌群,所过披靡,势如破竹,箭雨铺天盖地的,肆意掠夺着鲜卑人的生命,横刀刀光闪闪,铁蹄贱踏,大刀猛砍,巴特尔不愧为巴鲁族第一勇士,刚刚接触没多久,依靠着强大的冲击力和惯性,立时突进敌军军阵数百米,不过十数万鲜卑牧民也并非全是草芥,光是阵营就连绵不绝地排了十数里远,巴特尔一军也只不过大海中的一只巨鲨而已,虽然勇猛难挡,却也无法独自颠覆鲜卑!
多泽胆为之裂,气为之夺,哪敢捻黑衫军的锋芒,多泽赶紧拨转马头,大吼一声:“逃啊!逃啊!”适才,他还妄图与黑衫军一战,现在方知,这念头是多么的荒谬,多知的可笑!
“杀!”
巴特尔大吼一声,赛似下山猛虎,挥着他的招牌武器巨型狼牙棒,就冲了过去。
巴特尔是何等眼光,一眼便瞧出,多泽是蛮牛部的首领,要是抓住他,就可以逼问少不鲜卑情报。要知道,黑衫军自从出发之后,对鲜卑的情况掌握得就少了,眼下最是需要鲜卑的情报,活捉多泽,再来逼问情报,是再好不过了。
此时巴特尔,浑身是血,头发、衣衫、皮袍上全是红色的,就没有一处不红。鲜血凝固,结成了血枷,发着妖异的红光,一路驰来,说不出的诡异,就如恶魔在不凡掠一般。多泽望着紧追不舍的巴特尔,多泽心胆俱裂,他这辈子打过不少仗,杀过不少人,在死人堆里打过滚。在血水里洗过澡,就从未如眼下这般,离死亡是如此之近。
一股凉气从心底冒起,一边打马直奔。一边大吼大叫:“拦住汉人!拦住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