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街,那是吴洪周的死穴。
老方发达得还算早,白雁宁十岁之前做他女儿,当时穿戴讲究便是班上少有。后来她知道自己的身世,和白玫薇夫妻生分,但是白玫薇对她更加溺爱,以至于亲生儿子方宇晟继续猪一样养,侄女兼养女的她却一年四季奢侈品牌加身。如一条小小的四叶草项链,抵得上一同住宿的女同学两年的学杂费,也是寻常事。
工作后的白雁宁就不怎么接受白玫薇买的衣服首饰,但是,已经养成的消费习惯彻底改不了。
换季的时候衣服、鞋子总要买一点吧,专柜推出的好看的、可爱的包包,喜欢的话,也得拿下几个吧?吴洪周陪的那三次,她不经意买了几双鞋、几个包、几件衣服,平均下来一次两三千块。
白雁宁觉得自己可以承受。
吴洪周却觉得十分不值!
吴洪周作为男人,尤其是想做一个可以在白雁宁面前能够有些征服感的男人,老婆买东西不掏钱,显得小气;每次都掏钱,太心疼。避免尴尬,最好的选择,就是不陪白雁宁逛。
有时候他也担心,每次都找借口不陪老婆逛街,老婆大人会不会生气。
后来吴洪周发现了,白雁宁压根儿就不在乎逛街的时候他跟不跟——严格来讲,吴洪周不跟着一起,白雁宁会觉得更好。
奥特莱斯在温泉镇的西南边,打车过去,十五分钟就到。白雁宁在星巴克,一边翻杂志,一边吃早餐,九点后,开启逛看逛看的模式。各种奢侈品牌的衣服、配饰、包包,就算不买,看看也可以养眼。若是碰到有眼缘、又不是特别贵的,她就琢磨琢磨,是不是可以剁手买下来。比如说眼下这个手包,不算大,有时候不想背包时,拿在手里正好。原价虽然不便宜,可是今天居然有很大的折扣。导购员拿着计算机噼里啪啦计算出来的价格,白雁宁默默算了算,自己分期三个月,也就可以了。
“那我就——”她刚想说买,手上突然一空。
余光里跳跃而入一抹醒目的红,白雁宁一转脸,却见抢手包的,原来是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女孩。
女孩穿得很不俗,上身正红色无袖T恤可是今年某品牌的新款,软羊皮短裙则是另外一个牌子家的,脚上的鞋子也是过万的贵价货,头顶上架着太阳镜,眼镜腿上居然还镶着钻。
“这么个包,值得看这么长时间吗?”女孩显然注意白雁宁好久,这会儿双目乜斜,撇嘴对导购员说:“多少钱来着?”
“原价一万三千八。”
“打折后呢?”
“九千三百八。”
“我要了!”
“可是——”导购员不由瞧瞧白雁宁。
白雁宁不以为意,笑笑:“那就给这位美女吧。”转身就走,那个女孩却猛拍她的肩,然后把她拉住。
“白雁宁!”
白雁宁顿时愣住了。
“怎么回事啊,我这个样子竟然还能那么没特点,让你看这么久,一点儿都记不起来?”
白雁宁想来想去,想不出。
女孩翻了个白眼:“你往以前想啊,初中,我们是不是同过学?”
这回,白雁宁才依稀记起来:“唐……娇倩,你是唐娇倩!”
人生如戏,二十年河东,二十年河西。遥想当年,白雁宁和唐娇倩都上初中,一个满身名牌,是个贵族小姐,一个父亲还在生意到处碰壁阶段,被寄放在全托学校,土不啦叽;现在,两个人都三十了,白雁宁彻底摆脱了姨夫姨娘的宠溺,依靠自己的薪水,活得勉强可以跻身白领阶层,唐娇倩父亲却开发成功好几块地皮,现在已是小莲湾这里有名的地产富豪。
唐娇倩住在南州市东边的福林区,小区品质高端,出入都需身份验证,站岗的都是退伍兵里选出来的帅哥。她家是一套近三百平方的大平层,进门一个悠长的玄关,打开其中一间房间,则是一个衣帽间。客厅很大,铺设着乳白色进口羊毛地毯。唐娇倩还带白雁宁参观自己足有一百平方的大房间。房间里有个隔间,隔间里柜子,打开其中一个,里面全是各类奢侈品牌的衣服和配饰;再打开一个,各色奢侈品包包琳琅满目。
“今天你难得来,我送你一个礼物。”说着,唐娇倩从柜子抽屉里报出好几个盒子来。橘红色的外包装,白雁宁一看就知道里面都是来自于爱马仕家的丝巾。
这些丝巾市价都在三千以上,唐娇倩一个一个盒子打开来,一一挂在白雁宁脖子上比试,最后问:“你喜欢哪一个?”
“随便,都好。”白雁宁万年不变平淡如兰的风格。
唐娇倩做主,为她选了条蓝色调的。
“以前,都是看你用这个丝巾啊,那个项链的,现在,我家里也有钱了,每年,我都要给自己买几条这个牌子的丝巾。包包也是必备的。柜子放不下,就再打柜子。柜子都放不下了,就把一些不常用的放到我妈那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