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你去投胎转世吧,你已经死了,继续留在阳间,只会变成孤魂野鬼的!”李华心痛的道。
他无比的爱自己老婆,可是,老婆已经死了,说什么都晚了,还是让她及时去投胎转世才是一个好的决策。
“老公,我走了,若有来世,我还想做你媳妇。”
吴英饱含热泪,她依依不舍的最后看了李华一眼,然后,身影逐渐模糊了起来。
“老婆,一路走好,下辈子我也愿意再和你做夫妻。”李华同样不舍的道。
“英子姐慢走!”周莉也在旁边道,吴英的死,完全是一场误会,她衷心希望下辈子吴英可以投胎去一个好人家。
“我走了,你们都要好好的!”
告辞一番后,吴英带着泪水离开了这个世界。
“风水师,谢谢你,要不是,我和周莉可能就死在老婆的手里了。”
吴英走后,李华对我道谢。
“呵呵,任务已完成,以后再遇见什么麻烦,欢迎随时来找我。”
和李华还有周莉寒暄了几句,我就离开了他家。
当天夜里,南城郊区的一条马路上。
36岁的无业男子张有财提着一个酒瓶子,正醉醺醺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是城郊张家村的人,此时离自己的村子还有五公里的路程。
他是村里出了名的懒汉,好吃懒做,不愿意工作。
以前妻子托人找了好几份工作,他都做不下去,如今家里贫困潦倒,日子非常难过。
万般无奈之下,他又去城里找工作。
可是,找了一天什么工作都没找到。
不是嫌工作太累,就是嫌工作太苦,在城里溜达了一天一无所获。
晚上回家的时候,他把路费给花了,买了一瓶酒,一边喝着酒,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朝家里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多了的缘故,他“噗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但是,摔在地上的时候,他的双手仍旧紧紧抱着酒瓶子,宁愿自己摔伤,也不能让酒瓶子摔碎。
作为一个爱好杯中之物的人,他向来把酒看的非常重。
摔倒在地后,他干脆不起来了,就躺在了马路上喝酒。
喝了一会儿,他摸了摸,空荡荡的裤兜,不由得一阵抱怨,天理不公,为什么别人都能挣到钱,自己挣不到呢。
“这世界挣钱太难了!”
“我为什么一直这么穷呢!我要是能中彩票该多好啊!”
张有财叹息着,心中非常的悲愤。
“那是什么?”
突然间,前方的黑暗处出现了一道金光闪闪的东西。
深夜时分会闪光的东西,肯定很值钱。
张有财顿时来了精神。
他从地上一个骨碌爬了起来,然后顺着金光闪闪的东西走去。
往前走了一阵子后,他终于看清了,金光闪闪的东西是从前方的一片坟地里传来的。
前方的坟地是城郊规模最大的一片坟地,据说建国前就有了,前几年,这片坟地里面还经常传来闹鬼的传闻。
想到这儿,张有财顿时怕了。
坟地这么吓人,还是不要过去了。
心里想着,他就打了退堂鼓。
但是,他又突然想起了一句话,富贵险中求。
自己连这么一点小小的恐惧都无法克服,那么将来怎么挣大钱。
想到这儿,张有财又壮着胆子回来了。
他“咕咚”一声,吞了一大口的酒,俗话说得好,酒壮怂人胆,喝过酒后的他,胆子大了不少。
于是,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往前又走了一阵子,果然,他看到一个年久失修的坟头,塌陷了下去。
而金光就是从坟头塌陷的坑里面露出来的。
看到这一幕,张有财不由得再次害怕了起来。
但是,既然已经来到这儿了,总不能轻易离去。
他壮着胆子,拿出来了手电,朝着年久失修的坟头里面照射了过去。
照射过去后,他在里面看到了一具白色的骷髅。
这是一具穿着清朝的衣服的死尸,尸体死了大约有一百多年吧,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脑袋后面还挂着一根脏兮兮的鞭子。
而,闪闪发光的东西,就是死尸嘴里镶嵌的一颗金牙。
“你都死了这么多年了,钱留着也没啥用,不如给我换酒喝吧。”
张有财对着死尸双手合十的祈祷了一番。
接着,他装着胆子蹲了下来,开始用手去揪死尸嘴里的金牙。
死尸早就高度腐烂,金牙被他轻轻一拔,就从嘴里给拔了出来。
“这颗金牙成色不错,估计卖掉能赚不少钱。”
拿着金牙,张有财一阵喃喃自语。
“看看棺材里面还有没有别的值钱物品。”
说着,张有财钻进了棺材里,继续搜寻值钱的东西。
他在棺材里面捣鼓了好一阵子,墓主人似乎除了嘴里这颗金牙,已经没有值钱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