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都是她的气息,平头哥朝她“吱吱吱!”叫,不停的动来动去,似乎很狂躁。
正当安迷离诧异它的诡异动作时,它一把扑上她的手腕,不停地围着她的手表转。
“吱吱吱!吱吱吱!”听着它的声音,她能够听得出来,这里面带着狂躁和一点点的欣喜若狂。
这只手表是暮大爷送给她的,她带了也有一段时间了。
它究竟在吱吱什么,安迷离看不透!
“回歌,女媚,你们两个帮忙移开一下沙发!”她趴在地上,里面黑乎乎的,也不好跟它沟通。
沙发移开,空间瞬间明亮!她看清了它!
模样并不讨喜,圆溜溜的透亮灵活的黑眼睛一瞬不瞬望着自己,似乎在确认些什么!
“平头哥,愿意跟我回去不,我家有很多金子,还有很多美食,能够天天喂饱你!”安迷离温声诱惑着它。
见它依旧不为所动,安迷离想到它好像对这只手表很感兴趣,慢慢靠近它,它没有抵抗,便拿手表摩擦它的脖子。
任何生物,脖子都是它们的敏感处。
手表摩擦在脖子上,摩擦摩擦,产生舒服之感!
它乖乖顺从,过于舒服,身子慢慢软下来,瘫在地上,靠在她的手臂上。
还发出咕噜咕噜的满意声!
“迷离,还真有你的!你看看这只平头哥,一点都不害怕,也不狂躁了!”女媚打算伸手摸它的头颅,安迷离阻止了它。
“别,先别这么快摸它,它好像很钟情我的手表,可能也是看在我手表的份上,才同意我摸它的!”
这平头哥咬住不放手的名称可不是白叫的,若是被它咬中,无论是放火烧,还是拿铁锤砸,亦或是拿冰块锤………它都不会松开手。
可能到死,它的嘴巴还咬着你的手指!
女媚遗憾收回手,留恋的多望几眼,“这平头哥瘫软下来的模样好乖啊!”
“是的!乖死了!”她感觉这只平头哥瘫软在她手臂的姿势很像暮大爷。
那一段时间,她胳膊受伤了,常常跟他待在一起。
饭后,她在沙发上看书,他就枕在她的大腿上,合上眸,懒洋洋地躺着!
“迷离,你快点把它藏起来,有人要上来了!”回歌一直在观望,时刻留意着外面的动态。
安迷离回神,眸色平静,目光落到女媚的黑包上。
女媚注意到她的目光,顿时明白她的意图,还未等她说什么,拿起黑包,拉开拉链。“来吧,你将它放进去!”
平头哥在放进黑包的那一瞬间,安迷离又把它拿出来。
“怎么了?”女媚问道!
“我最怕他们要搜包!”若是搜包,就很容易发现平头哥藏在里面。
“那怎么办?”如果不放进包里,这周围这么空旷,一眼望去,就那么几个收藏点,也很容易被发现。
安迷离抿唇,沉思几秒后,计上心来,“我决定,我要装大肚婆!把它放到背包里,再把这个包子绑到我的肚子里!”
因为她今天穿的是黑色宽松版的衣服,在外面看的话,不容易看得出来衣服里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