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隐带着乐队其他成员回到二楼的休息室。
说是休息室,其实不过是十来方的小阁楼,这便是她们这群离家出走无家可归的音乐爱好者的栖身之所了。
陆隐很高兴地坐在木地板上,向其中一个灰色头发的少年招招手。
“小檀,你过来。”
小檀看起来很青涩,又带着几分傲气,背着电吉他坐在陆隐身边。
“大姐头,怎么了?”
“嘿嘿,今天是你第一天来乐队,我们终于有电吉他手咯~大家热烈欢迎!”
乐队的其他成员纷纷吆喝起来~
“欢迎小檀!”
“小伙子不错哟!”
“加油!看好你!”
小檀由于家里人不支持他搞音乐,离家出走一个多月,几乎尝遍了世间冷暖,也落魄得不能再落魄。就在他快撑不下去时,陆隐把他从大街上捡回来。
“你会弹电吉他?”陆隐的眼中隐隐有光。
小檀点点头:“会是会,但弹得没多好……”
陆隐笑了,绽出一口整齐漂亮的贝齿。
“没事,不好可以练嘛!喂……我是大隐隐于市乐队的主唱,你……愿意来我们乐队吗?”
然后……就被牵到了这家美式家庭酒吧,并参与了第一次集体演出。
乐队中的其他成员,全都是陆隐一个个像流浪猫一样捡回来的。
而陆隐本来也是一名不爱读书,只爱音乐,离家出走的追梦少女,不过她的声音条件实在太好,会弹大提琴的女孩又不多,所以她平日里便在乐队玩音乐,店里没活时便去做大提琴助教,如此才勉强养活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