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来临的非常快,叶知秋锁好兰芝坊大门的时候,已经入了夜。
百无聊赖的他也无所事事,走了几步看到附近正好有一间人比较少的酒吧,便走了进去。
推开门,里面并不是十分的喧闹,放着很民俗的歌。
叶知秋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四人桌坐了下来,随便点了一杯香槟,就淡然坐在了沙发之中。
吮吸着杯中的香槟,此时音乐停了下来,一个女孩走上了前方的舞台。
女孩应该是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她离开话筒清了清嗓子,自己抱起了吉他。
看来是这里的驻场歌手,本地的大学生。
一头短发十分的精干,皙白的腿部被吉他遮住了大半,她坐在一个需要略微垫脚才能坐到的圆形椅子上,轻快的旋律和她眉宇之间的魅力一同从舞台的中心散发了出来。
“听见。”
“冬天。”
“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酒吧里的人并不是很多,但是几乎男生的目光都在她的身上。
叶知秋茫无索然的打了个哈欠,又喝了一口香槟。
如今的物欲横流每每让他惬意,但是又不得不想起曾经的那些回忆,这香槟第一次喝到的时候,那时还没有如此严格的划分。
曾经只有白葡萄和红葡萄酒。
王翰和白乐天二人都是爱好这葡萄美酒,只不过一人喜欢红葡萄酒的香醇和醉人,一人喜欢这白葡萄酒的清香和味道。
每每三人泛舟之时,二人都要评头论足一番,争辩谁喜欢的东西最好。
叶知秋只是默默地将剩下的酒都喝了,不给他们留。
可是到了如今,能够懂酒的知己又有几人?
叶知秋惨淡的晃着面前的酒杯,笑了笑,那生而为人同为知己者,谁和谁又能常伴余生?而他的余生,漫漫无期。
“咔嚓!”
正在回忆之中撕扯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叶知秋皱眉看了过去,此时的歌声已经停了。
“叫她喝杯酒这么墨迹?我和大哥从青城中环开一个小时车来看她唱歌,这么点面子不给?”
喧闹的声音被盖了下来,当此人出现的时候,走了些许的酒客。
一个经理模样的人出现,赶忙打着圆场,“大哥大哥,您别介意,她就是一个上大学的孩子,不要和她一般见识。”
“都是混夜场的,玩什么卖艺不卖身?”那大哥前面的小弟,再次一拨手,一个崭新的酒杯砸在了地上,摔得粉碎。
“豪哥,给点面子,我这里是全英哥给看得……”
“啪!”
清脆的一声响声出现的时候,那经理已经傻了。
他万万没想到提出全英之后会被扇一个耳光。
“他是什么东西?你也敢拿出来在我郑世豪面前耀武扬威?”
“啪拉!”
桌子上摆着的四五瓶洋酒,全部倒在地上,摔得七零八落,各种颜色的液体浑浊在了一起。
经理点着头,“对不起对不起,豪哥,对不起。”
背后的手机按了几下,播出了一个电话。
这动作哪儿能逃得出郑世豪的眼睛,不过他也不在意,直接笑了笑,“你给他打过去也好,省的老子找他。”
“那个小妞,来下来陪我喝酒!”
郑世豪指着台上的女孩,放肆大笑道,“这是我最后给你穿着衣服说话的机会。”
女孩一愣,吓得差点哭出来,也不管郑世豪如何叫喊,这就给自己的男朋友打电话。
“喂!你来酒吧啊,我要被欺负了!”
“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