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遭遇了生死危机。
如果他还是二十多岁的棒小伙子,那么他绝对会给敢与其动刀子的家伙一个教训,而不是只能用“铁门式”和“野猪牙式”的防守方式,左支右闪地挡格着对方的刀剑。
这不仅很费力气,而且相当危险。当然,拼命的时候,又哪有不危险的?而且,他现在也不年轻了,力气支持不下这场打斗。
在他成功架住一个塔普特疆国禁卫军士兵短剑,然后又用另一只手拉开对方的护身盾牌,继而用巧妙地“挑劈”招式——将手里的那把软槭制式长剑划了个半圆,之后顺势劈砍向对手的脖颈——斩杀了找上他的敌人之后,他就非常确定,自己肯定没有办法战胜剩下的二十多个敌人。
至于说,之前还跟着雷克的那些亲卫以及软槭士兵,他们现在则基本都被敌人砍翻。
“该死的塔普特侏儒种!”雷克大骂了一句。随后,他就用力将手里的长剑投掷出去,恰好顺着盾牌的边缘滑过,扎进了另外一名正扑向他的疆国禁卫军士兵的眼睛。
一击毙命。
没有任何犹豫,雷克转身就脱离了战团,向着黑黢黢的密林深处一阵狂奔。与此同时,他还一把拽下胸前的珠宝项链,这位软槭人领主的靴子和长袍上,同时亮起了好几道法术光晕。
他的靴子上附加有“脚底抹油”法术,而他的长袍上则附加了“防护箭矢”。一个法术让他能够在短时间内跑得疾逾奔马,另外一个则可以让其暂时不必担心不知从何处射来的箭矢或子弹。
数年前,为了购买这两件附魔用品,他不得不向永序之鳞商会支付了四十枚金卓戈。这笔钱可以购买下数座农庄的所有权,当时雷克还腹诽这东西过于昂贵,不过现在却觉得这笔钱花得超值。
否则,雷克怎么会跑得飞快,以至于一眨眼就蹿出去七八码的距离,将混乱的战团完全抛之于脑后?否则,有几个眼尖的塔普特疆国近卫军士兵看见“大鱼漏网”,忙不迭地拿枪向其射击,子弹却仅仅是在他的衣袍上蹭出些火花?雷克现在只有遗憾,自己当初没舍得花更多的钱,买一些更加强力的附魔道具。“或许这次远征结束之后……不,等到和格里苏斯他们汇合,我就用对芦传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