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勒哈斯塔东南部城市街区,有一片密林,烈阳透过头顶林冠的缝隙。
对于斗鸡团的士兵们来说,沿着与密林交界的山脊路行进,就像在穿过一个火炉。
空气闷热。
头盔和盔甲加重了他们的不适,他们的脖子和肩膀上承受着重担。尽管如此,他们依然很警惕。
当席尔根·勃拉姆团长停下了巨型斗鸡的脚步,从鞍鞯的袋子里拿出一个酒壶时,他很高兴地看到,即便天气很热,可是他的部下们还是遵守着纪律。
他派了两个人作为先导去侦察前路,但最重要的主力依然保持就绪,警惕地注视着周围的丛林,寻找伏击的迹象。
把先锋和主力计算在内,斗鸡团总共有三百名士兵。正因人数如此少,所以让每个人都保持警惕是至关重要的。
而且靠近山区,则意味着他们一刻也不能放松警惕。他的队伍轻装上阵,只装备了刀剑、盾牌和手枪——这都是永序之鳞商会的投资——而没有那些重型的武器装备。
如果遇到了什么危险的敌人,他们任务是撤退并示警,而不是去盲目战斗。虽然席尔根·勃拉姆和他的部下都是不错的骑手,但他们的职业是雇佣兵而非真正的战士。
在战场上,运用手枪骑兵及先驱侍骑担任侦查骑兵的角色,永远是正确的选择。
但那样的精锐部队供不应求,尤其是来到无底深渊执行艰难任务的时候。所以,斗鸡团的亮皮半身人此时就暂且担任了这样的角色。
席尔根·勃拉姆跟把瓶塞从瓶口拿下来,大口地喝了起来,但他还是小心翼翼地盯着森林。根据永序之鳞商会密探给出的情报,这个地区名声很差,因此这种警惕完全是应该的。
“要我说,这是个不那么好完成的任务。”他的副手贾米尔说,拉着他自己的巨型斗鸡上前,站在到了副团长的身边。“我才不在乎那些永序之鳞商会的密探查到了什么秘密信息,我只是觉得,沿着这条小路我们什么也找不到——对于那些蝇魔来说,这里的环境似乎并不受它们待见。”
“那么,什么生物适合在这条山脊路附近生存?”席尔根带着淡淡的讽刺语调问道:“你是说像鹌鹑?或者木鸽?”
他微笑着把酒壶递给贾米尔。
尽管时常会开一些讽刺意味的玩笑,他还是很看重对方的陪伴。贾米尔比席尔根大七八岁。他是亮皮半身人之中久负盛名的冒险老手。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佣兵团长,席尔根知道他的生命取决于他周围人的素质,因此,他和贾米尔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你可以笑,但万物皆有其归属之地。”贾米尔愁眉苦脸地回答:“人、动物,甚至恶魔——就连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事情就是这样。”
贾米尔接过酒瓶,深深地喝了一大口。然后,他对团长做了个鬼脸,好像是中了毒似的。“水。我本来希望喝到杜松子、白兰地,甚至加了水的啤酒,或者任何可以真正解渴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