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子你瞧,这个是我们本地的细绵布,这个是别处运来的细绵布,还有不同的色儿,你瞧,这是蓝色,这是青色……”
黄掌柜很是热情的给介绍道:“倒不是我不给你介绍别的,芳华姑娘最是清楚,做衣裳还是细绵穿着最舒服,你瞧见孙神医那从头到脚的一身儿了吗,那全是芳华姑娘挑了我店里的布来做的!”
赵珩听得半点没有不耐烦不说,还直觉得有趣得很,他以前做衣裳,万事不管,只下人捧来帮他穿上身就好,才不会过问是什么布做的,亲自来挑选布料做衣裳,也还是头一回。
宋芳华在旁边听得一阵好笑,这要不知道的,听到他这话,指定觉得她做衣裳的手艺有多好,然而实则人家是在夸自家的布好。
赵珩于挑选布料方面,还真是无从下手,只拿眼神看向宋芳华。
宋芳华不由笑着点头道:“黄掌柜的话没错的,他这铺子里的布,绝对是我们县城最好的布料了。”
她也知道,赵珩在家中,估计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哪懂挑个么布啊,只接着又道:“你只管挑你喜欢的颜色就好,青的蓝的比较耐脏,若是月白色的,容易脏还不好洗……”
当然,颜色光鲜,穿上身肯定更好看,她也不多说别的,只看他大少爷如何挑吧!
赵珩闻言倒是认真比对了下颜色,再联想她的话,大致心里有数了,月白不耐脏,青色又稍显老气了些,还是蓝色比较适合他。
直接将蓝色的布匹挑了出来,递给黄掌柜。
黄掌柜满面带笑的接过布匹,开口奉承道:“小公子肤色白,穿蓝色最合适,还是公子会挑!”
黄掌柜这张嘴,是真会说话,听得宋芳华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除了做秋衣,还得做冬衣,总归都是做衣裳,索性一块儿给做了吧,也省得回头事情多,一忙起来,把这事忘了就不好了。
每人两身秋衣,两身冬衣,这其中也包括她自己的,再买些绵,针头线脑什么的,林林总总的,装了两大包,两人一人背上一个包袱,从铺子里出来。
待到他们从店门口离开,旁边便走出一个老妇人来,盯着他们的背影看了好一阵,这才走进布店的大门。
“哟,老嫂子来了,今儿要挑点什么?”
“天气凉了,来买点布,给家里人做衣裳,先前芳华那孩子,都买了些什么?”
“老嫂子也见到芳华了啊,这孩子孝顺,这天气才见凉就想着给孙神医做秋衣、冬衣呢,还有那京城来的小公子,也不知要住多久,也一并做了!”
“小住也住不了几天,做身秋衣该够了,难不成连冬衣也做了?”马氏瞪着眼说道。
“冬衣也一并做了啊,各做两身,想必是与孙神医极有交情的人家,千里迢迢过来,那也不能让人给冻着了!”黄掌柜才做成一笔生意,心情极好,很是乐呵的说着。
马氏听着他这话,心里只觉得膈应得很,难不成真让邱氏给说对了,先前收下一个宋芳华,现在又收下一个赵珩,丫头还有法子往外嫁,但小子若是正经收下了,那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