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义明白,何父要南凌江入赘,就是为了得到南都国际。
因为何父很清楚,既然刘明义把大儿子改姓南,就表明南都国际是南凌江的,以后南凌江入赘到何家,何家能占不少便宜。
刘明义虽然不愿意,但是他有求于何家,为了让公司生存下去,只能答应何父的要求。
另一点,当时何氏集团比南都国际强大得多,刘明义觉得和何父结为亲家不吃亏,所以签下了这样一份合约。
南凌江和何艳玲两个年轻人自幼青梅竹马,渐渐长大后,情窦初开的年纪就相互喜欢,得知这份合约也没有反对,反倒真的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的另一半,进入了热恋中,两家人算是皆大欢喜。
几年前,南凌川突然回来,他才是真正的长子,但两家人谁也没有提这事,因此南凌川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份合约存在。
刘明义和何父不提,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打算留下南凌川,所以最后给南凌川下药,把他弄了个昏迷不醒。
不料南冬城突然回来,冒充南凌川坐上了南都国际的总裁之位,南凌江入狱,给这桩婚事蒙上了一层阴影。
何父觉得南凌江完了,又不能开口说解除婚约,于是拿着那份合同反复研究,看见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是让南家的长子入赘,整份合同从头到尾都没有写南凌江的名字。
他顿时高兴得两眼放光,盘算着,南凌川现在是刘明义的长子,又是南都国际的正式总裁,眼睛又看不见,如果南凌川娶了何艳玲,那南都国际等于把控在他的手里了。
想到这里,何父马上来找刘明义,以“不能让坐过牢的女婿入赘”为由,要刘明义给个说法。
何父找上门来,正中刘明义的下怀。
他最器重的儿子南凌江被南凌川投进了监狱,为了让南凌江坐牢的时间短一点,他不得不把名下的股份给了南凌川一部分,又把南凌江的全给了南凌川,导致他自己手里没有多少股份了,南凌川因此坐稳了总裁之位。
刘明义当然不甘心,谋划想让何家跟他联手,从南凌川的手里夺回公司控制权。
他向何父道歉说:“亲家,对不起,这种事我也不愿意发生,但已经发生了,你生气也没有办法,不如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解决的办法。”
何父于是拿出合约说了他的意思:“南凌川才是你的长子,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了,我也会严格履行合约义务,让艳玲和南凌川订婚。”
刘明义没想到他的要求这么简单,满口答应。
他心里盘算的是,如果让南凌川入赘到何家,就可以顺理成章把他从南都国际赶走了,那公司还是他们父子的。
两亲家各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一起拿着合约复印件来找南冬城,告诉他,他的婚事早就订下了,何艳玲其实是他的未婚妻——搞了南冬城一个措手不及。
“冬城,”南逸问:“这件事你打算怎么处理?”
南冬城说:“从合约上看,我只有跟何艳玲订婚。”
合约上写的是刘明义的长子和何家的长女订婚,南凌川没有回来之前,南凌江是长子,南凌川回来了,他才是长子,和何艳玲订婚正是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他们都明白,合同虽然是刘明义签的,但他代表的是南都国际,而且借来的钱也是为了南都国际的发展。
所以如果南冬城不替南凌川同意和何艳玲订婚,那就是南都国际违约了,何父只要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南都国际必定败诉。
这种大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认的就是法人代表,现在南凌川是法人代表,所有责任都得南凌川来背。
官司一旦输了,不仅南冬城辛辛苦苦争取的这些股份要拱手让给何家,连他父亲南逸手里的股份都要拿一部分出来给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