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的冬天很冷,冷到穿着厚厚的羽绒服都忍不住想跺脚,哈出一口气都觉得立马能结成冰碴子。要不是今儿个有一批新到的书回来,沈静姝觉得她是不会在刚下过雪的腊月天出门的,尤其还是周末。
书店的人不少,她想买的那本书居然还没到,无奈之下她只能先去看看别的书,等到一回来就能抢先买到手。
指尖触碰到一本书的时候,不料突然就被人从书架那边抽了过去,沈静姝愣了一下,抬头看去,更是愣在那里。
按说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她舅舅舅妈大姑大姑夫还有美丽阿姨萧叔叔,哪一个都是生了一副好面貌的人。她舅舅那张脸真是怎么看都觉得好看,然而在这一瞬间,她还是被对面的那张脸给迷惑了。
说不出的好看!要说跟她舅舅比吧,肯定比不过,但不知怎么的,她就是一眼被戳中了心弦,一阵阵涟漪让她的心跟着乱了起来。
在此之前,她根本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现在她懂了,说的直白点那还可以用见色起意来形容。一见钟情不就是见色起意吗,无意中的一张脸撞在心墙之上,哗啦一声巨响,墙倒得彻彻底底。
这种情况她早就在幻想过很多次,毕竟听她舅妈说她从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喜欢好看的人,小时候只要有舅舅在,就不要别人抱。还有后来跟约翰的相处,舅妈就说如果约翰是个丑人,她指定不会那么快接受她。
关于这点,她承认,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有一说一,她可不是那种见了好看的人就迈不动步子的女生,实在是眼前的男人身上的气质太出众。
大概是她直勾勾的眼神有些过分,书架对面的男人微微拧了下眉心,转身离开了沈静姝的视线。
清俊儒雅中带着没有任何遮拦的疏离,这人的气质跟她舅舅好像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相似,不过就一丁点,得她这种很熟悉的人才能发觉出来。要不然找个跟她舅舅相像的男人,她得多丧心病狂才能下得了手!
两人就是气质有一点点的类似,实则完全不同,她舅舅是真的清冷,唯一值得他露出笑容的就只有舅妈,清冷的像是九天之上下凡来渡劫的神仙一样。
但这个人吧,是那种疏离,刻意和人拉开距离不让人靠近的那种。怎么说呢,他身上应该有过一段故事,可能会是刻骨铭心的爱情,这事儿不好办啊。
具体怎么回事她现在也只能靠猜,不过既然扰乱了她的心湖,那她怎么能退缩呢。但凡她在首都生活,掘地三尺也得把人给查的清清楚楚。人不疯狂枉少年,为了爱情疯狂一回听着就浪漫的不得了。
于是她就真的做了件特别疯狂的事情。
在买到想买的那本书的时候,她看到他也买了同样的书离开书店,她赶紧急匆匆的追了出去。男人是骑着自行车过来这边的,等她追出去自行车已经骑出去一二十米远。
琢磨了一下,她哈出两口气做了个起跑的姿势,紧接着就如同弹簧一样弹了出去。从来没有哪一刻她会觉得自己还能当个长跑健将,现在感觉到了。
下过雪的路面骑自行车不可能太快,这就沈静姝真的追成并排的局面,她边跑边气喘吁吁的喊道,“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