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乔伸手拦住他,痛的失声尖叫:“我感冒了。”
她说的,是莫北廷让她走路去医院的事。
但显然,这种箭在弦上的时候,男人都是单细胞的动物,他完全已经忘了,他们是为什么起的争执。
他的声音从她脖颈处模糊不清的传来,“你别动。”
怡乔:“……”
她的手在桌上无意识的乱摸,碰翻了一个碗,粥倒出来,流的到处都是。
莫北廷眼疾手快的将她抱起来,拉起衣服。
气息浮动,眉眼间全是暧昧的春色。
怡乔气得咬牙切齿,推开他,一边往外走,一边整理衣服,“我要去打点滴。”
摸了摸火辣辣的脖子。
莫北廷拉住她的手腕,将人重新拽回怀里抱住,眼角的余光扫了眼倒在桌上的瓷碗,上面印着单色系花纹,薄得透光,煞是漂亮。
“你刚刚,是想用那个砸我?”
“是,你该庆幸,我把它碰翻了,要不,它就在你脑袋上开成花了。”她还余怒未消。
莫北廷抬手看了眼腕表,“走吧,我送你。”
“我走路去,”怡乔抽回手,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语气古怪,“要不然,我怕我死了都要被你气得诈尸。”
“诈尸后再嫁给我?我可没那么重的口味。”
怡乔摁着突突直跳的眉心。
不想跟他说话。
见她一脸‘我就要去走路’的执拗模样,“如果真那么想运动,不妨换一种方式?身心愉悦,也不用摆出一副被我蹂躏了的凄惨神情。”
“身心愉悦的是你吧。”
她估计是被气糊涂了,居然鬼使神差的将这一句暧昧揶揄的话接了下去。
“你不身心愉悦是因为我姿势没用对,这次,我们换个姿势试试。”
……
最后,怡乔还是争不过,坐上了他的车。
车子停在医院门口,“自己上去,输完液,在医院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