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叉地,无法无天,太无法无天了!”方林张嘴大骂!
他哪里还忍得住,脚上发力前冲,嘴里大喝道,“猪狗不如的畜生,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做如此歹事,还有没有王法了!”
听到喝骂声,五名小混混不由得吃了一惊。
他们当即停下了手脚,循着声音看了过来,等看清楚站出来多管闲事的只有方林一人以后,顿时就放下心来。
“嘿,兔崽子,这不关你的事,如果够聪明的话,就给老子滚远点。”
一个混混厉声说道,“否则,老子就让你知道知道马王爷为什么会有三只眼!”
“还能要点逼脸不!”
面对混混地威胁,方林丝毫不惧,说道,“几个大男人,不去学好,却在这里拦路欺负一个弱女子,有意思么!识相的,立刻放了那个女人,乖乖地从老子面前滚蛋。
否则,老子就对你们这些垃圾不客气了!”
“我嘞个去,这货是个傻子吧!”几个混混面面相觑,全都愣住了。
你小子瘦不拉叽如同个猴子一样,单枪匹马居然敢威胁我们五个人?
这,这也太狂了点吧!
几个混混起初还以为这小子这么嚣张,肯定有后援。
他们当即向着四周仔细打量观察,四周静悄悄的,根本就没有旁人。
“或者,这小子武力值超群,是个搏击高手?”
几个混混抬眼上下左右仔细地审视方林。
只见这小子一脸的稚嫩。身体消瘦,身上地穿的衣服鞋子也是大众地摊货,很土很老气,脑袋上头发乱糟糟的。这形象有点像街头捡垃圾的拾荒者,也像在地下行人道摆着破碗要钱的盲流乞丐。
尤其这家伙的模样长得,怎么说呢!
比较有个性,嗯,很猥琐,比较像王保墙,黄博,或者说跟港岛电影里面的大傻有得一比。
全身上下,根本看不出哪里有半点像搏击高手的样子。
哈,这根本就是一个可以随便轻辱的普通人!
五个小混混彻底地放心了。
一个染着绿色头发的混混怪笑道,“麻蛋地,这家伙是个傻笔,还光天化日呢!现在天黑了好不好!”
绿头发混混的旁边是一头金色的长发,有点像是电视倚天屠龙记里面的金毛狮王谢逊的混混,他嘿嘿笑道,“傻笔,你特么不会是港岛电影中那个大傻播的种吧?长得这么傻不拉几,居然然还出来学人家见义勇为,真尼玛地笑死我了。”
另外一个混混则是一脸凶恶地骂道,“小逼崽子,快点滚蛋,不然老子一刀捅死你。”
方林的脸色涨得通红。
这小子一直对自己的容貌极为自信,平常自诩像是港岛天王刘得桦一般的大帅哥,可现在这一群禽兽居然毫无眼光的说他长得像大傻。
这简直是对他的最大侮辱!
这尼玛谁能忍得住?
真地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呀!
方林是真的怒了,脸色看起来无比的可怕。决定给这些混混一个终身难忘地教训。
他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冷冷地说道,“既然你们如此不知死活,那哥们也就只好用拳头来跟你们谈谈心了。”
“尼玛!给脸不要脸!”
一众混混勃然大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