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四份工(1 / 2)

陆小凤十一二岁就开始混江湖,谋生的手段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开够了玩笑后,琢磨了一会,帮林默介绍了几个适合她干的营生。

他朋友遍天下,各行各业都有他的故交,也没有人不卖他面子。

东京城,万家灯辉摇曳,满城听雨。

林默打着伞去当铺把小电驴赎回来,陆小凤载着她找了一宿的工作,经历了“我不行”,“干不了”,“不熟悉”,“这是要逼死我”之后,挑了其中三个。

算上捕快,一天要打四份工。

早晨四点起,挎刀巡街,顺便拉着粪车挨家挨户收夜香,中午收工在春熙楼刷盘子扫地,顺便混一顿免费的午餐,下午骑电驴跑腿送外卖,晚上在曲园班子弹小曲,她声乐专业,选修了个古筝,虽然没学两年好歹能凑合,干到十点收工。

多么充实又快乐的一天啊。

陆小凤会偶尔陪林默走一上午,帮忙倒个夜香什么的,但到刷盘子那会就困的不行了,跟她说,要不下午你就别干了,送外食是要问路的,我怕你到时候张不开嘴。

林默抹了把汗,笑着说,你不懂,我最喜欢的就是送外食的营生,大户人家赏钱给得多。

而且有系统导航,完全不需要问路。

如此过了两个月。

到了炎炎酷暑的季节,白天如烧烤架,人群就像被烤炽的鲜肉,走路都被翻着面儿走,怕熟了。

只有午夜才有凉风习习。

林默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自己低矮破旧的职工宿舍。

推开门,里头啥也没有,连公家的床都被她拖去卖了,只剩一卷草席搁在地上,上面一条棉被一条褥子。

草席旁边是两个破木头箱子,一个装衣服,一个装杂物,再就没了。

她环顾着这个大牢一样小窝,苦中作乐地想,至少不要房租,挺好的。

毕竟她拼死拼活一个月才挣二十两,户部催得又紧,恨不得把她每一文钱都刮走。她仔细算了算,按照这个速度,还完债都不用等新中国成立了,约莫还到大清亡了那年,也就差不多了。

这日子,好有盼头啊。

也不知怎么了,她最近一到晚上就觉得心情低落,烦闷不堪,有时候还会吧嗒吧嗒掉眼泪,明明都那么累了,静下来后脑子嗡嗡响,愣是睡不着。

林默缓缓呼吸,给自己打劲儿,没关系的,没关系,想想好的一面……额……想想自己的收获……嗯……至少,至少每个月户部来要债的小哥哥长得好看呀!

林默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今天弹完曲子行礼退下的时候在地上捡了块糖,很甜,就是后来挨的那个大嘴巴子有点疼。

……

金九龄自从卖了自己的三进大宅后也搬到六扇门里住。他的宿舍条件要比林默好不少,在充满了叙利亚风格的同时,也不失伊拉克情调,里面不仅有床,还有一张大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堆满了公文。

林默端着碗从打工的酒楼白嫖的阳春面在门口探头探脑。

金九龄没搭理她,她只好硬着头皮进来: “他们说,你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好几天没出去,也都好几天没吃饭了。”

“出去。”

领导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刚哭过。

太坚强了,能憋到没人的时候哭,来人了说收就收,林默就不行,刚才在春和楼扫地的时候就突然悲从心头起,嗷嗷掉眼泪,憋都憋不住。跑堂的在一边看着直乐,说,诶,被鬼附身的那个,你这是要拖地啊,拖地你洒那点水也不够啊。

面条放在桌子上,林默小声道:“吃一点吧。”

“我吃不下。”金九龄摊在椅子上,声音有些喑哑,但仍是个关心下属的好领导:“你不去送外食了?”

“害,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小电驴儿的车胎让人扎了。”

金九龄虽然不明白车胎之于电瓶车的重要性,但也知道,她这是送不成了。冷漠道:“你可是捕快,居然也有人敢欺负到你头上?”

换言之,在京城那么多同僚的眼皮子底下,也能叫人把你欺负了?

林默无所谓道:“活着都不容易,何必呢,天气这么热,我也正想休息一下。”

“那个,吃点吧。”把碗往前推推。

金九龄整个人说不出的疲惫:“不用了,拿走吧,我不饿。”

林默道:“那个,要不,要不你去看看大夫吧,我太爷爷去世前几天跟你症状一样,也吃不下东西,还不觉得饿。”

金九龄:“……”

他深吸一口气才吐出字来:“有事儿直接说。”

林默笑得腼腆,手指头在裙子上卷啊卷:“其实也没什么事,我这不是晚上要出去卖艺嘛,得化妆,怕老板把我认出来,要是认出来就不让我在他那儿卖艺了,但是吧,我这化妆材料用完了,我能不能申请预支一点俸禄啊?他们说得找你要”

不提钱还好,一提钱金九龄跟坐了弹簧似的窜起来,猛一拍桌子:“滚!”

林默麻溜地跑出去,轻轻关上门,只听里头哐一声,心想,完,领导唯一值钱的桌子也碎了。

……

曲园班子,刚入夜。

林默潜入厢房里,偷偷动了弹琵琶的小姐姐的化妆工具好一顿抹化,她本就长得美,送瘟神的画像再传神也就跟她五分相似,再稍稍打扮一下,穿着借来的衣裳,最多两分相似。

老板看在陆小凤的面子上,两分相似等于无。

今天是个大日子,林默兢兢业业弹了两个多月的琴,总算升级了,按照现代的叫法,算是乐队主唱。

其实以林默的条件,就算她五音不全,只要在台前露个脸也有数不清的客人愿意为她掏钱。

客人中当然要算陆小凤一个,不仅如此,他还叫来了自己的好朋友过来捧场。

花满楼一直住在江南,他眼睛看不见,虽然听声辨位的本事一流,根本不像个瞎子,但也很少离开自己的小楼,这次来京城,主要是来看望陆小凤的。

江湖传言,这位一向飘泊无定的浪子被一个漂亮女人迷住了,居然在京城一住就是好几个月。

陆小凤喜欢的漂亮女人不少,但能让他停留的女人却并不多,花满楼觉得好奇就赶过来看看。

神奇的是,陆小凤面对自己的好友居然否认了,他说:“我跟她不是那种关系,我就算再混蛋,也不敢招惹她。”

然后笑着揽过花满楼,说:“我带你去见见她,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路上还在说:“她叫林默,是个很可爱很容易害羞的女孩子,因为欠了朝廷一大笔银子,不得不想方设法的赚钱。她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在曲园班子里当歌女,今晚是她第一次开嗓……”

花满楼精准捕捉了关键词:“欠了朝廷银子?林默?是那个“被鬼附身”一剑击碎三十里河堤,连西门吹雪都不敢掠其锋芒的林默?”

陆小凤笑道:“她的事都传到江南了么?见了她你可千万莫要提及此事,她会哭着上吊的。”

花满楼道:“哦?莫非传言是真?”

陆小凤道:“绝没有半点夸张,若非亲眼所见,我只怕也很难相信,可我偏偏亲眼见到了,那场景震撼无比,只要见过一次,毕生都难以忘记。天地乖离,开辟之星,我已经不止一次见到有年轻的剑客在出手时喊这八个字,仿佛喊出来自己也能劈碎三十里河堤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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