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张洛凡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几乎会被所有同学遗忘,始终坐在最后一排的墙角里,似有似无。
甚至也许他哪天没有来学校,都不会被发现的那种。
他没有什么朋友,唯一的爱好是看看小说,幻想自己某天突然获得了什么机缘,变成了某种厉害的存在。
他不仅看看,也会写一些小说,有时上课无聊的时候,就会偷偷写小说。
唯一注意到他的人,是坐在他前排的两个女生,一个叫金曦,另一个叫陈婉喆。
那两个女孩子,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写的小说。
某天,陈婉喆回头来看他,发现这个坐在最后一排、几乎被所有同学忽略的男生,居然会写小说。
于是陈婉喆问他要了小说去看,并且很赞赏他的作品。
小说是手写的,写在很厚的笔记本上,已经写了足足有六本,陈婉喆一本一本的借过去看,和金曦两人看得津津有味。
有时候,两个女生甚至会对着张洛凡催更,让他多写一些,她们想看后文。
这两个女生,是多年以来,唯一欣赏过张洛凡的人,他对这两个女生,也无比珍惜。
……
又是一个普通的上午,普通的上课,普通的下课…
张洛凡一如既往的写小说,他已经不记得这节课究竟是数学还是物理,不记得上一节课是语文还是思政,只记得他在写小说…
现在只有写小说能让他心情略微平静些许,暂时不去在意口袋里的东西。
下课铃,打断了他的构思和灵感。
陈婉喆再次转过来,对他露出了一个甜甜的微笑。
“张洛凡,你的更新最近越来越勤了啊!加油!”陈婉喆甜甜的声音给了他一个鼓励。
那个女孩子,长得好可爱。
张洛凡抬头望着陈婉喆的脸,也回了一个微笑,心里小鹿乱撞,似乎有一团火,熊熊燃烧。
他是有些喜欢陈婉喆的,默默的喜欢着,从来没有让她知道。
他觉得这个女孩子是全班最好看的女孩,她扎着马尾辫的模样,也那么可爱,即便穿着肥肥大大的校服,也显得比别人都可爱。
和她对视的时候,他总是心跳得很快,对视得久了,他就会觉得脸红。
张洛凡默默的将手里的笔记本递给陈婉喆。
陈婉喆笑着接过去,又和金曦一起快乐的看小说,不再理会他了。
张洛凡望着陈婉喆的背影,手指又不由自主的按在口袋里的神光棒上。
一个念头在他的脑袋里升起:
“既然我拥有了超越常人的力量,我为什么还要坐在这里,当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生?我可以去做所有我想做的事情,什么都阻挡不了我。”
他坐在这里读高中,不就是为了考大学,考大学不就是为了工作,为了赚钱吗?
现在他已经拥有了迪迦的力量,他没有必要再在学校里苦熬着,他可以为所欲为。
可是那么多年的良知告诉他,不可以做犯罪的勾当,不可以伤害别人,不可以破坏社会。
“我可以在不伤害别人,不破坏社会的情况下,得到我想要的一切。”
他的念头再次冒了出来。
“我可以行侠仗义,劫富济贫。我可以去处理那些为恶的罪犯,然后理所当然的拿到钱。
我可以去所有我想要去的地方,我甚至可以去宇宙。
自由,拥有力量,就拥有自由!”
…
这个念头越发笃定了。
在张洛凡的脑海里,始终有一个行侠仗义的英雄梦,既然他已经拥有了力量,那么为什么还要坐在教室里,他完全可以开启新的人生。
“我得列一个计划,怎样做才能最快的扬名立万。”
想到这里,他拿出笔记本,开始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
他已经决定了,要离开这无聊的生活,离开这个毫无趣味的学校,去他想去的地方。
他还可以带走陈婉喆,那个小姑娘一定会跟他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