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些,爱尔兰生出了一种强烈的欲望,他想不顾一切的冲出警局,想要出去主持大局。
但这样的想法,也只能在脑子里想想罢了。
毕竟这里是警局,不是他的私人后花园!
长话短说,离开警局之后,洛特斯德立马便给抱走孩子的人打去电话。
这家伙是洛特斯德曾经抓到的一个扒手,并没有犯什么大罪。
正因如此,洛特斯德当初并没有将他怎么样,在收了对方的好处费后,就把他给放了。
因为这家伙手脚敏捷,在大街上随便撞一个人,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顺走对方的钱包。
所以洛特斯德便暗中关注了一段时间,得知这家伙还是一个人才,就和他保持了长久的交易关系。
洛特斯德为他打掩护,而这家伙每次偷到的钱财,都会分出一半给洛特斯德。
每当有人当场将其抓获,洛特斯德就会第一时间出现,亮出警官的身份。
然后装模作样地带走他,最后拿到钱又将他放了。
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为了“朋友”。
所以,洛特斯德在同意了爱尔兰的指使后,第一时间便找上了对方,让其去抱走陶筱甄的孩子。
长话短说,彩铃响了没几声,通话便接通了,手机扬声器里传出一道嘶哑的声音。
“洛特斯德先生,您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做什么?”
“你看新闻了吗?”
“看了。”
“那你现在在哪里?”
手机扬声器里一阵沉默,大概过了有两三秒钟,嘶哑的声音再次传来。
“洛特斯德先生,您是想要约见我吗?”
“废话!”洛特斯德重重的冷哼一声,“立马告诉我,你现在在哪里?!”
“洛特斯德先生,您是要来抓我吗?”
手机扬声器里传出的话语,让洛特斯德不由一愣,随即强行压下心中的怒火。
“该死的混蛋!你认为我会抓你吗?我为什么要抓你?!”
“因为我做了这件大事情。”
洛特斯德深深的吸了口气,“我见你并不是要抓你,而是想带你去安全的地方躲藏起来!”
这话一出,手机扬声器里再次陷入沉默。
几秒过后,嘶哑的男声再次响起,夹杂着一丝笑意。
“这我就放心了,洛特斯德先生,您快来将我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吧,我现在非常的担心!”
洛特斯德冷哼一声,“你在哪里?”
“老地方!”
“好,我马上就到!”
掐断通话,收起手机,洛特斯德立马驱车赶往目的地。
……
与此同时,一间昏暗潮湿的屋子里。
一个蓬头垢面的男子,将手机随意的扔在堆满各种杂物酒瓶的桌上,转头看了一下被扔在沙发一角襁褓中的孩子。
他叫卢克亨利·塞巴斯蒂安,因为偷东西身手敏捷,同行给他取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外号:上帝之手。
这次抱走陶筱甄孩子的人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