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在犯罪动机上思考的困境了,外人很难准确的了解凶手当时的心境,比如说张子扬怀疑那么多,问题是,依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毕竟,丈夫一气之下杀人,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谁知道当事人会干什么?
平常不会做的蠢事,在当时都可能做的出来。
还是到地方再说吧!
张子扬闭目养神,庞晴天则默默开车。
案发地是一个县城,很快就到了地方。
“这个案子有一段时间了,人员都在我们的控制之中,你想要询问谁都可以。”
庞晴天嘱咐了一句,抢先下车,张子扬跟着。
“这里倒是很有生活气息。”
下车之后,张子扬四处看看,这是一个典型的县城,虽然还没有经过剧烈的发展,可二十几年的市场经济已经让这里变得繁华了许多,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
当然,现在是县城,道路两边基本都是小店,更没有什么名牌。
饭馆也是以量大管饱为主要卖点。
行人来来往往,个人忙个人的事情。
每当看到这样世俗的景象,张子扬都会忍不住感慨,人啊,真就是一动物。
以前无比的贫困,饿死那么多人,一个变化,就发展了起来。
可身在其中的人,对自己的人生却几乎没有什么自主能力,过什么样的生活,大概率是被时代给控制的。
这样的缺乏主观能动性,可不就是动物吗?
孟子也说,人和禽兽只有一点点的差别,只要把这一点点的东西给压抑住,那人就是禽兽。
“进来看看,冯同光现在还在警局里呢。”
庞晴天在前面带路,几步来到一个烧毁的店面面前,这一个临街三层的小楼,本来是小饭店,现在已经烧的乌黑狼藉一片,还波及到了周边人家,看样子,怎么也有十几个房间受到了火焰的侵蚀。
揭开封条,张子扬往里面走,这个店面和二楼是连着的,穿过厨房,就可以到二楼,二楼则是一个厅堂,两个卧室。
在三楼住着其他人家,不过好在并没有什么伤亡。
因为有汽油作为助燃物,这里燃烧的很彻底,也就是现在房子,都是钢筋混凝土来的,如果是木头的,那肯定烧没了。
不过,这也是让张子扬疑惑的原因之一,毁尸灭迹,这种事情在现代依然很多,可是,用火烧的,真是太少了。
首先,这是个饭馆啊,怎么说也是闹市,火只要一起来,立马就会有人知道,然后消防员就会到,毁尸灭迹能够实现的可能性都不大。
到底为啥呢?
凶手杀完人了,跑就是了,大不了擦掉指纹,可用汽油引燃房间,这就太诡异了。
因为大火是在二楼引燃的,所以二楼烧的最厉害,天花板都黑乎乎的,可以想象当时的火势多么的大。
受害人倒在二楼卧室床边,尸体有一定的损毁,可是依然可以清楚的分辨出是曹容碧,鉴证科检验之后,她头部受到了重伤,这也是死亡原因。
也就是说,基本排除了意外死亡的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百分之一百。
毕竟,也有一种可能是,蔡碧蓉摔倒在地,碰到了脑袋,然后死了,死了之后呢,同时引燃了家里存着的汽油,然后就发生了这一切。
为了严谨,这种理论上的可能性也不能不考虑。
“案卷上有写了,在案发当天,冯同光和曹碧蓉发生过争吵。
周围的邻居都能证明吗?我问问。”
在一楼二楼看了看,张子扬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东西,因为经过大火,这里面的很多东西都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很难理出个头绪。
光是看看这房子,张子扬都可以想象这里的人际关系应该有一定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