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月把盒子放在了客厅里的置物架上,她心想,等她离开以后,霍平骏必定会来这里查看,到时候他可以取回玉镯。
这是督军夫人从姚家带过来的东西,意义非凡,能戴上它的,也必定是霍家的儿媳妇。
做完这些,沈慕月把保险柜的钥匙交给了阿香。
她对阿香道:“把这些手表,字画,全部变现,金条存进银行,另外再物色几个忠心的佣人。”
北方军阀混战,路上并不太平,两个女孩子是不可能带着这么多钱回北平的。
外国人开的一些银行在华夏各地都有,她把这笔钱存上,到了北平可以取出来。
阿香道是,她有些不舍,“小姐,这就要走了吗?”
沈慕月搂住了阿香的肩膀,她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将近两年,这里有她不舍的东西,也有她不舍的人。
沈慕月望向窗外,金黄的梧桐叶落了满地,在夕阳下闪烁着迷人的光。
晚上的时候,霍平骏开车过来,接沈慕月去吃饭。
他穿着棕色的条纹西装,打着领结,手里捧着鲜红的玫瑰花。
自从沈竞雄行刑那天霍平骏当众表白,他追求沈慕月的方式也越来越大胆。
沈慕月穿着宝蓝色的修身旗袍,外面裹着雪貂毛的披肩,她站在沈公馆的铁门前,脸上的笑容似盈盈春水,蓄满了阳光。
她的笑,荡漾进了霍平骏心里。
“沈慕月小姐,我能邀请你共进晚餐吗?”霍平骏伸出了手。
沈慕月笑,“好。”
霍平骏订的是一家法国餐厅,他包下了整个餐厅,里面并没有客人。
沈慕月点了蜗牛和几道法国菜,菜上来以后,沈慕月拿起夹子,姿态优雅地吃着蜗牛。
霍平骏突然道:“阿月,你愿意嫁给我吗?”
沈慕月愣了一下,放下夹子的一瞬间,蜗牛却裂开了,里面露出一个精致的纸包,是戒指的形状。
“打开看看。”霍平骏循循善诱。
沈慕月的心突突直跳,那戒指却像是有魔力一样吸引着她。
她小心翼翼地拆开纸包,打开来,是一枚精巧的钻石戒指。
沈慕月的手上沾了蜗牛的汤汁,黏糊糊的,她忍不住道:“霍平骏,把戒指放在蜗牛里,这种主意也只有你能想的出来!”
霍平骏拿纸巾帮她擦手,笑着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了解你,今晚你一定会打开的东西,是这些蜗牛。”
“孙子兵法都用上了,但我可没说要答应。”沈慕月不屑道。
霍平骏俯身吻了吻沈慕月的额头,他把戒指戴在了沈慕月的手上,不大不小刚刚好。
戒指上的钻石在明亮的灯光下闪着异彩,沈慕月的脸颊微微泛红。
霍平骏也在端详这枚戒指,他邪魅一笑,“这枚戒指戒指连城,你舍得摘掉吗?”
霍平骏从来不送廉价的礼物,听到这句话,沈慕月就妥协了。
没人会拒绝到嘴的肥肉,这一点,沈慕月深以为然。
餐厅里灯突然熄灭了,紧接着,五彩斑斓的灯光亮起,音乐声缓缓流淌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