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没有任何表示,那么到底是合作还是不合作呢?
对于李东的心思,刘雅也不想去过多揣测。
她只对顾辰道:
“如果你觉得有必要让他加入,那就合作,如果没有,那就不合作。”
“我倒觉得,既然他诚心要来合作,倒不如试试看。
毕竟我们公司如今的确是在吸引各方面的资金。”
“恩,你是公司老板,你来做决定就好。”
看似两个人的对话没什么意义,不过顾辰也掌握了一点。
李东曾试图拿自己的妻子刘雅的成长经历来写剧本,被拒绝。
依照这个逻辑来推理,此人一定是有什么阴谋的。
在不知道其真实目的之前,直接否定他的投资行为,似乎说不过去。
留个心眼儿是有必要的。
加上这算是自己的私事儿,没必要跟公司的其他高管说明。
所以在李东又一次来跟他们谈合作的时候,经过董事会商议,算是同意了双方的合作意向。
接下来就是签合同,还有关于利益分配的细节,都一一写在了合同书上。
达成合作的时候,双方自然是要握手,并且开香槟庆祝。
李东更热情邀请顾辰道:
“既然大家都是合作的关系,就不必那么拘谨。
希望以后顾总能赏脸,到我们公司来坐坐?”
这似乎并不合逻辑。
毕竟是李东作为投资者,与顾辰的公司合作。
因此,重头戏是在通信公司,而非影视娱乐公司。
但偏偏李东却要盛情邀请顾辰及公司的其他高管,去参观他的影视公司。
他还用一些非常蛊惑人心,非常诱人的条件来诱导大家道:
“难道大家就一点儿不好奇,这影视作品是怎么制作出来的?
我们的演员们又是怎么拍戏的?
还有,你们的通信公司其实跟我们的影视传媒还是有一些联系的。
不是吗?
没有你们的通信设备,我们也没办法将作品传送出去。
所以,你们就不想看看作品是怎么被制作出来,又是怎么被传播出去的?”
他这一番话果然非常有用,好几个跟顾辰一起的高管就有了想去看看影视作品制作过程的想法。
这不正是李东的目的嘛。
顾辰也被他们的话所影响,想想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不过是去参观一下而已,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于是就答应了。
大家约定在某一天,和李东一起去参观影视基地的作品拍摄。
拿李东的话说,他们正在制作一部大型古装剧,名叫《新月传》。
这部作品是根据一位已故的武侠小说作家的作品改编的。
既然是武侠小说改编,自然免不了打打杀杀。
同时还会有很多关于侠客与美女的经典故事桥段。
一部古装剧的制作,从统筹,到编剧,再到最小的分镜各种细节,真是事无巨细。
内行人呢,主要就是做专业的工作。
外行人就只会一样,那就是看热闹。
顾辰和方刚他们都是搞通信,只管把作品变成信号传输出去。
至于作品的拍摄过程,那就不是他们能左右的。
就连李东身为公司的老总,也不过是负责花钱请人而已。
真正让他去做那些最细节的工作,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天去参观影视城的时候,李东就在一旁随同。
这次《新月传》讲的就是侠客留香,处处留情,屡破奇案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