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岳应声自房顶跃下,出现在宋秋瑟面前。
他下了值,穿着一身灰扑扑的长衫,衣服都洗得起毛褪色了,也不知道他穿了多少个年头,寒酸的很。
秦岳倒是不在意自己的穿着,自怀里拿出那只用油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烧鸡递给宋秋瑟说:“这是醉仙楼的招牌菜,听说每天排队买它的人很多,今天我下值早,正好买到最后一只,你还没吃晚饭吧?”
宋秋瑟没有接,盯着那包裹完整的油纸看了两眼,幽幽的说:“醉仙楼的烧鸡一只要一两银子,你一个月的俸禄才多少,我若是喜欢吃,你还能天天给我买?”
秦岳没有像其他男子那般,为了追求心爱的女子,不计后果直接答应,而是认真的说:“眼下让你天天吃这个是不大可能的,我还要攒钱给你下聘,不过等以后我升官了,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那你什么时候能升官?”宋秋瑟问着接过那只鸡打开,她现在其实闻不出来食物的香味,不过秦岳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还不自觉咽了咽口水,他之前应该舍不得吃这么贵的烧鸡,宋秋瑟当着他的面扯了一条鸡腿要了一大口,继续说,“你别用这个忽悠我,我可没耐心等你十年八载。”
秦岳不知宋秋瑟现在便是吃山珍海味都如同嚼蜡,见宋秋瑟的嘴唇被油脂染得亮晶晶,喉咙发紧,低声道:“不会要一年半载那么久的,我已经辞去千户之职进入瀚京校尉营,立功的机会比之前多多了,最多三年,我一定能实现我的诺言。”
哪有那么多立功的机会给你?你想往上爬,别人难道就不想了?
宋秋瑟腹诽,正想说自己等不了三年,秦岳又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
那是一支朱红色的木簪,簪头雕着一只惟妙惟肖的兔子,兔子有点胖,憨态可掬,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装饰,但比簪子更吸引人眼球的,是秦岳布着好几道刀口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