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
楚秀华打开盖子,说道:“这是林凌炖了两个半小时的猪脚,可费劲了,特地让我带给你的,你自己悄悄吃了就行,不许分给其他人!”
“就为了这个啊……”
林春花心里有点感动,一个是林凌还惦记着自己,另一个是闺女也终于懂得替她着想了。
“我晚上吃过了,可好吃了。”
楚秀华兴致勃勃地说,掏出筷子递过去。
“我在厨房找到了你留的饭,你赶紧就着吃了,可好吃了!”
林春花呐呐应声,接过筷子和米饭,开始一口一口品尝起来。
她吃的很认真。
旁边的楚秀华还在絮叨。
“我跟你讲,今晚林凌还做了卤猪大肠,二哥以为会很难吃,嫌弃的要死,等到煮好就真香了!”
这个词还是林凌和她说的,楚秀华费了一番功夫才搞明白。
“猪大肠?这东西可不好处理。”林春花有些讶异,低头看了一眼保温桶,里边似乎是有这样东西。
“是啊,林凌前前后后弄了好几次,才洗干净的,我只记得她用了个白色的粉末,还有草木灰……还有个管子,把里面的东西弄干净。”
楚秀华回想了一下,顿时觉得这个猪大肠也不是那么香了。
要她自己做,那还是算了吧。
那个味道,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
要是林凌以后再做卤货,她就哀求一下,让林凌加一点猪大肠进去。
计划通!简直完美!
“现在知道做出好吃的东西不容易了吧?”
林春花好笑地看着她,眉眼温柔。
楚秀华下意识嘟嘴,有些不服气:“我当然知道,不过我会好好学的!”
“说起来,林凌还真是没藏私……”
想到这一点,楚秀华又有点愧疚了。
自己以前对林凌也不算好,但她一点藏着掖着的想法都没有,那样坦荡,反而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都是一家人,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你做错事了就认,最重要就是态度!”
林春花趁机又指点了她一番。
亲人之间,其实那点子利益不是最要紧的。
大家都是一家人,我过得好了,能拉拔你变好,我也很高兴。
你要是没把人家当亲人,那对方也不是个傻的,能由得你算计。
“好啦,我知道的,娘你赶紧吃吧!”
楚秀华嘟着小嘴,不是很高兴。
这才刚夸了林凌呢,又批评上她了……
林春花看她一眼,又是宠溺又是无奈,心情怪复杂的。
——
另一边。
林凌哄了大宝二宝,等两个孩子提前睡着,就和楚义一起出发了。
养孩子就是这点不好,时刻都要有人看着,孩子不在身边还不放心。
好在他们有个自行车,一路狂飙到县城,时间还剩半个小时,完全来得及。
“你知道四季酒楼在哪里吗?”林凌问。
她这阵子经常在县城逛,可也没看见什么酒楼啊。
听上去还是个高楼的样子,可县城里面最高的也就是两三层的小楼了,都是住宅楼。
“我知道!”
楚义还真知道。
前几天他就是在那附近救下龙哥的。
说不得那个四季酒楼就是龙哥的产业。
可能龙哥一直记得,所以才选了那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