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也不强求令狐悦这会儿,到底是要去整修,还是要去溜达了,陪着笑道:“那殿下您和南世子自便,下官就不叨扰了!”
令狐悦:“嗯。”
他话音落下,便策马往城中去了,南慕之也跟着一起,从京城随行而来,保护他们二人的侍从们,同他们保持着一段距离,一并进了城中。
到了闹市区。
南慕之奇怪地问了一句:“阿悦,你何不休息一下,明日再来逛街?这么急着今日就逛做什么?”
令狐悦慢声道:“爷想早点回京城了。”
南慕之:“为什么?”
玄王殿下顿了顿,含糊地随口道:“累了。”
南慕之:“……”好吧,倒也符合阿悦的性子,从京城赶路过来,以他一贯的懒散,不觉得累那才是奇怪了。
看着到了繁华的区域,令狐悦就下了马。
两个如此俊美的贵公子,忽然出现在此地,其实还引起了不小的骚乱,不少人往这边看。
尤其在看见令狐悦那张脸的时候,不少大姑娘小媳妇,都忍不住悄悄地捂了一下自己的胸口。也有人偏爱南慕之这种猛男型的,红着脸偷瞄他。但令狐悦无疑是最受关注的那个。
南慕之一点都没奇怪阿悦比自己受欢迎,毕竟阿悦这张脸,确实是比自己长得好看一点儿。
他也跟着下了马。
接着令狐悦就拦下了一个路人,是个大叔,玄王殿下问了一句:“你们这云阳城,可有什么特产?”
那大叔道:“你是外地人,想带点特产回去吗?”
令狐悦应了一声:“嗯。”
于是那大叔,皱眉想了一下,道:“特产啊,我们云阳城倒是有一种鱼,是别处没有的,可它出了云阳城不超过两日就会死,死了之后吃了还会拉肚子中毒,所以这个特产,只能在我们本地吃,带不走。
再有就是胭脂了,我们云阳城的胭脂,也特别出名,虽然我一个大老爷们完全不明白,那些胭脂有什么不一样,但是咱们整个煊晋皇朝,都说我们云阳城的胭脂最好。若是送给姑娘家的,倒是可以考虑!”
令狐悦:“……”
考虑什么?
白慕歌是个男人啊!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想起来那小子那张脸,平日里都是白白净净的,唇色嫣红,若是再抹上胭脂……他忽然开始心跳加快了是怎么回事?
他猛地摇了摇头,把自己的想法,甩出了脑海。
倒是南慕之这个时候,眉心跳了一下,胭脂……要不,自己一会儿找个借口,离开一下,偷偷给白慕歌买一点?
照这大叔的话,鱼带不回京城,胭脂又不适合男人用。
玄王殿下又问了那大叔一句:“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特产吗?”
大叔摇了摇头,开口道:“没有了,就这两样!”
玄王殿下顿时一阵气闷,那这怎么办,这两个特产都不行,自己回去岂不是空手去见白慕歌?
等等,他不是在昨天晚上,夜深人静,于驿馆休息的时候,终于下定决心,不再思考自己对白慕歌的想法了,也决定放弃给白慕歌买特产了吗?
他不是单纯地来给父皇买特产当礼物的吗?他为什么又想到白慕歌头上去了,甚至差点把父皇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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