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秦兰看了眼女儿,又看了眼方慎,满脸的震惊,她一双眼睛盯着方慎:“小慎,当初那个人,是你吗?”
方慎心想,完了,这做好事留了民,给雷锋叔叔丢了脸,不过表面上还是风轻云淡的点头:“是我。”
秦兰哇的一声扑进了方慎怀里哭泣,透着对方慎的感激,也有单身母亲的无助。
随后,在简陋的出租屋里,秦兰就在旁边的菜市场买了点肉食蔬菜,开始做饭。
而方慎则是陪着圆圆玩。
圆圆这小女孩漂亮乖巧懂事,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方慎也算她半个爹。
虽说二十出头就有了个这么大的女儿有点别扭,但方慎显然跟圆圆相处的不错。
在厨房里做菜的秦兰,听到外面女儿的嬉笑声,心里充满了安宁,她真希望,日子可以永远的这样过下去。
到了晚上的时候,秦兰执意留在这里。
这可把方慎苦恼怀里,他就没有过床,基本上都是在灵井旁边打坐。
秦兰好一顿收拾,终于整理出一张干净的大床。
圆圆白天闹腾了一天,头才沾上枕头,立马就睡着了。
方慎在旁边看着秦兰耐心的给女儿敛着被子,那浑圆的曲线,刚洗完头还有些湿漉漉却随意飘洒的长发,以及一个母亲身上散发的无尽温柔,方慎居然有了想法。
有时候,方慎真的觉着自己就是个混球。
“不要,圆圆在旁边呢。”秦兰推开。
“小声点就是了。”方慎就要去关灯
秦兰浑身发烫:“不要关,免得看不清压到圆圆。”
方慎咧嘴一笑:“好。”
——
第二天,圆圆还在睡觉,方慎则是趁着清晨开始打坐。
而在屋外,一些大妈正在兴高采烈的跳着广场舞,一些大爷则是相当有闲情逸致的下着棋。
在这个并不富裕的小区,充斥着大量的摩托车与三轮车,就是有小车,也大多数都是一些低档车。
但是突然,一辆纯白色的宾利直接拐进了这条街道。
这辆价值至少在五百万以上的宾利,吸引了一大群人的围观。
甚至于有一些爱车狂人,都小跑着跟着这辆宾利,想看他们停靠在哪里。
宾利车上,开车的正是金珠。
如今的金珠一条天蓝色的紧身牛仔裤,搭配着一双并不是太高的白色高跟鞋,一件白色T恤显得平淡无奇,但是它的主人却别出心裁的在T恤的前面打了一个节,露出了精致的肚脐眼,在车内灯光的偶尔照射下,可以看到那肚脐眼里面偶尔闪出妖艳的光芒,想必是里面镶嵌了一颗钻石。
金珠带着一副墨镜,鸭舌帽,低着头敲响了方慎家的门。
开门的却是秦兰,她看到金珠后,脸色有些不自然,不过她还是说道:“你是来找方慎的吧?请进。”
说话的时候,秦兰一直在看金珠。
作为女人,她直觉的感到了敌意。
尤其是金珠站起来时,虽然不是很高,但是极其修长的身材,那精致到几乎是上天杰作的脸庞,以及那不经意间透露出足以让任何一个少男疯狂的青春气息,都让秦兰感受到了浓浓的威胁。
秦兰不知的是,她在打量金珠时,金珠也在打量她。
秦兰本来就长得极美,而且因为长期与科研打交道的缘故,她身上有着一种与古代书卷气息不同的娴静的美。
这种美,是秦兰无数个日日夜夜埋头在科研课题里锻造出来的,世间少有。
而且秦兰的身材本来就是尤物级别的。
这几个月,经过方慎辛勤的开垦后,这朵女人花,已经开放出了人生中最绝妙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