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煮玉米,铃铛叔来吃几个?”童灵灵笑嘻嘻地回他。
“行呀,来两个!”对方大大咧咧答应下来,没有半点儿拘谨。
童灵灵动作飞快地端了专门留下来的十几个玉米,还有就着最后一锅的火煮出来的十几个鸡蛋,热好的七八个大馒头,然后又拿出来三个搪瓷大碗,从暖壶里倒了开水,捞了一根腌黄瓜切成丝,三个人围成一桌,敷衍了事地吃完了这顿早餐。
铃铛叔姓李,叫什么名字谁都不知道,因为他以前不是柳山村的人,华国新政府成立之后,他才带着一头瘦弱的毛驴,在柳山村里落下了脚。
‘铃铛’,并不是他的本名,而是因为他养的那只毛驴脖子上挂了一串铜铃铛,大家伙儿才给他起了这样的外号。
他也不恼,每次大家伙儿这样叫他,他都乐呵呵答应。没想到叫着叫着,居然都忘了他的本名。
铃铛和童四海的关系不错,两个人都是那种不善言谈,只顾着闷头干活的主,在一起待着却莫名和谐,童灵灵想,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惺惺相惜?
吃完饭简单收拾了下,几人就带着装满煮玉米的筐子上了毛驴车,铃铛挥动小皮鞭,轻轻抽打在毛驴身上,慢悠悠地带着三个人往县城的方向走去。
因为不是赶集日,早起的村民很少,路上偶尔有人见到铃铛赶着毛驴车经过,也只是和他打声招呼就一晃而过,根本看不到车上坐着刻意低着头的两个身影是哪个。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童四海并不想让大家都知道他们父女俩今天要去做什么。
虽然大多数村民都是淳朴又和善的人,但还是备不住有全婶儿那般,每天都拿旁人的八卦用来下饭的,尤其是昨天傍晚,童四海还狠狠的怼了她一顿,要是让她知道童家父女去县城里卖煮玉米去了……
能够赚到钱还好,如果没赚到什么钱,保准让她给笑话死了!
童四海一个老爷们儿还好一些,可舍不得让闺女受这样的罪!
……
去县里的路和去镇上的是同一条,只不过走到半路的时候,拐上了更宽阔的另一条路上。
和童灵灵原本那个世界里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的情形相比,眼前的景象真的是不知道落后了多少个档次,可童灵灵闻着道路两旁的阵阵清香,再摸着已经透出温热的筐子,却觉得这样互不相干的两个世界,同样让她喜爱。
尤其是转头望见那个紧挨着自己坐下的黑脸汉子。
“要到县里还得一个多小时呢,不行你就先睡会儿。”
童四海常年在田里劳作,早起什么的很是稀松平常,可闺女看着就娇滴滴的,让他忍不住就想要保护。
“我不困呀!”童灵灵拒绝道。
坐在毛驴车上凉快又清爽,还有路边数不尽的风景要欣赏,她可不想浪费在睡眠上。
见闺女真的精神抖擞,童四海也就不再强求。
……
一阵风吹来,居然还有点儿冷了,童灵灵的两只胳膊上都被冻出了一层鸡皮疙瘩。
童四海见了,脱下自己身上的粗布汗衫,给闺女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