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召开中央****,通过由翁文灏、王云五提出的货币改革方案。当晚即由蒋介石以总统名义发布“财政经济紧急令”,作出全国广播,并公布“金圆券发行法”,主要内容是规定自即日起以金圆券为本位币,发行总限额为二十亿元。
限11月20日前以法币三百万元折合金圆券一元、东北流通券三十万元折合金圆券一元的比率,收兑已发行之法币及东北流通券;限期收兑人民所有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限期登记管理本国人民存放国外之外汇资产。
禁止私人持有黄金、白银、外汇。凡私人持有者,限于9月30日前收兑成金圆券,违者没收。
按以上要旨,同时公布《金圆券发行办法》、《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整顿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等条例。
发行金圆券的宗旨在于限制物价上涨,规定“全国各地各种物品及劳务价,应按照1948年8月19日各该地各种物品货价依兑换率折合金圆券出售”。
这一政策,使得商品流通瘫痪,一切交易转入黑市,整个社会陷入混乱。
发行金圆券的最初目的是取代原来流通的法币。法币在1935年起由国民**发行。抗战期间,由于财政支出增加,法币大量发行。战后,国民党为支付与共产党作战的军费,法币的发行量更加大增,由抗战胜利时的5569亿元快速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万亿元,三年间增加超过一千倍。
就通货发行额而论,战前只不过14亿元。1947年初,法币发行总额为3万5千亿,至7月增至10万亿以上。在**库存黄金、外币都没有实质增加的情况下,造成了民间的恶性通货膨胀。
曾经有造纸厂以低面额的法币作为造纸的原料获利。宋子文为行政院长时,试图以金融政策稳定法币,抛售库存黄金购回法币。但因为法币发行量仍在增加而没有成果。
1948年5月行宪选举后,由翁文灏出任行政院长,王云五被任为财政部长,开始筹划货币改革。同时,蒋介石安排原财政部长、原任中央银行总裁的俞鸿钧亦拟定关于币制改革的方案。
俞鸿钧组织的中央银行专家为主的起草班子,认为法币不作根本性改革还可以维持一定时限的局面,如从根本上改革,那就会垮得更快。俞鸿钧班子拟定的方案主要着眼于财政收入的增加和改善,建议仿照1937年用关金征收关税的办法,所有纳税款和外贸结汇均使用这种特殊货币,而不致随法币一起贬值,这样可使财政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从10%多增加到40%或50%。
但蒋介石对此并不满意,认为不能收集举国的金、银、外汇民间储备应付现实的困难局面。1948年7月29日,蒋介石在莫干山召开会议研究发行金圆券事,谓王云五所拟金圆券方案,设计挽救财政,收集金银、外币,管制物价,都是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