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完饭,栾季晔就在宿舍躺了一会儿,就去教室上课了,栾季晔这次进班级,同学们看他的眼神明显和刚开学不一样,都有一种崇拜的神色。
栾季晔这次选择坐在前排的座位,等待老师过来。
这时,旁边一位棕色头发的白人姑娘对栾季晔说:“你是篮球队的栾吗?”
栾季晔说:“没错!”
“你好!我是崔西·露西尔!”那个女孩热情的说,还把手伸了出去。
“我叫栾季晔!”栾季晔也将手伸出去和女孩握手,尽管女孩知道自己叫什么,但他出于礼貌,还是重新自我介绍了一遍。
一下午的时间,栾季晔一直在学习,他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所以要文武双全,可能是因为胡涵颖的原因,所以栾季晔才会拼命学习。
放学之后,栾季晔直接在屋子里待着,看着手机,这时,有人敲门,栾季晔过去打开门一看,是露希尔,栾季晔笑着问:“有什么事吗?”
“没事,只是看你上课的时候嘴唇有点干,你一定是渴了。”露希尔说着,递给栾季晔一瓶可乐。
栾季晔接过可乐,不好意思地说:“咱们又不熟,你给我买可乐,我会过意不去的!”
“成了朋友不就熟悉了吗?”露希尔笑着说,然后和栾季晔说了声再见,就转身离开了,栾季晔看着手中的可乐,笑着说:“我现在这么受欢迎吗?”
现在的栾季晔可不是高中时候的栾季晔,因为和胡涵颖的接触,EQ(情商)高了不少,也不再是那个高冷的有些令人讨厌的男孩儿,而是一个充满阳光的男孩,而且性格比以前更开朗了!
第二天,也就是比赛日,不仅队员们兴奋,全校的同学爷们比队员们还兴奋,因为今天本校不比上课,还可以去看球赛。
栾季晔在体育馆进行最后的训练,过了一会儿,普林斯顿大学的球员已经来了,看样子气势汹汹。
比赛依旧在六点钟准时开始,但是有些耐不住寂寞的同学早已坐在球场内等待即将开始的精彩比赛。
“嘿!邓恩!”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队员说。
“杰迪!你的脚伤好了?”邓恩说。
“早就好了!这下你们可要小心了,我们去年因为大义可输了一分,这次不仅因为我的复出,而且我们对的最佳新秀可是跃跃欲试呢!”杰迪说着指了指在一边投射三分球的人,继续说:“他是亚伯拉罕·艾伯特!可是今年我们的王牌!你们的呢?”杰迪问。